加快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
日期:2023-12-14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是基于中國法文化和法實踐,針對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和人類面臨的根本法治問題給出自己的答案,選擇自己的法治道路,創造自己的法治文明的過程。它要求繼承性與民族性、原創性與時代性、系統性與專業性有機統一,堅持立足中國、借鑒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在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上體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具體而言,應做到以下四個方面。
以我為本 堅持中國法的主體性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首要前提是以我為本,堅持中國法的主體性,從中國法的歷史和法治實際出發認識和定義中國、觀察和理解世界。與自然科學不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更多關聯著特定的土地、語言、文化、歷史和人民,有著更強烈的民族性和繼承性。同時,政治制度、發展道路和發展階段等,也讓不同國家的社會實踐各具特色。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必須徹底改變精神上的“學徒狀態”和把中國當“病灶”、把西方當“良藥”的病態心理,健康地以西方本身的問題理解西方,自信地立足我國歷史文化傳承,自主提煉中國法的經驗認知和理論體系,而不是照搬別國,到西方去尋找中國問題的現成答案。跟在別人后面亦步亦趨,不僅難以形成中國法學知識體系,而且解決不了我國的實際問題。
中國法的自主性必然建基于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宏大場景和生動實踐。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既有各國法治現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國情的中國特色。“現代化”(modernization)概念起源于西歐,但從法治發展過程來看,無論是法治現代化的理論基礎,還是法治現代化的實踐經驗,都不能局限于地理上的西歐,更不能限制在文化上的西方,而應當從全人類共同價值視角尋找法治文明交流互鑒的鑰匙。法治現代化過程本身就是法理論與法實踐不斷互動、相互塑造的連續性過程,它是一個不斷豐富發展的開放的理論體系、實踐體系和話語體系。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所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為中國法學提出具有主體性、原創性的理論觀點,構建具有自身特質的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提供了堅實基礎。可以說,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本質上就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理論凝練、精神凝聚和文化凝結。
為我所用 融通優秀文明成果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須堅持為我所用、兼收并蓄,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優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斷推進知識創新、理論創新、方法創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強調民族性并不是要排斥其他國家的學術研究成果,而是要在比較、對照、批判、吸收、升華的基礎上,使民族性更加符合當代中國和當今世界的發展要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應當把握好運用好三方面資源,即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人類法治文明思想精華。應當繼續推進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中國化時代化,實現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要重新認識中華法系,整理和發掘禮法并重、德法合治思想,傳承和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于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中華文明歷史中處處體現著“多元一體”的內涵,有廣采各家之長的學習精神,有包容外來文明的宏大氣度。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借用英國哲學家培根關于公正裁決的觀點來強調公正司法的重要意義,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是,學習借鑒不等于照抄照搬,在實現外國法學知識體系的去偽存真、洋為中用的同時,要堅決破除“西方中心主義”的理論迷思、路徑依賴、制度依賴。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實現,也是為了更好地詮釋中國與世界,為人類共同法治問題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問題導向 切實解答重大問題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須堅持問題導向,切實回答、解決當代中國法治建設所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理論創新的過程就是發現問題、篩選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劃時代的體系的真正的內容都是由于產生這些體系的那個時期的需要而形成起來的。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自主性、原創性和時代性,正要求我們從我國改革發展的法治實踐中挖掘新材料、發現新問題、提出新觀點、構建新理論。
要從我國法治實際出發,堅持實踐的觀點、歷史的觀點、辯證的觀點、發展的觀點,在實踐中認識真理、檢驗真理、發展真理。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先進的中國人從西方尋求救國救民的真理。近代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學科不斷引入,中體西用、君主立憲、民主共和等新觀念接踵而至,但沒能解決根本問題。直到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勝利,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以及改革開放取得偉大成就,真正改變了中國的前途和命運。黨的十八大以來,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破繭成蝶提供了根本思想基礎、堅實物質基礎和強大精神力量。
知識生產的創新建立在反復實踐的基礎之上,知識體系必然用來闡釋和回答特定時代的現實問題和服務于實踐需求。只有堅持面向實踐,認真研究解決法治領域重大而緊迫的問題,才能把握住歷史脈絡、找到發展規律,推動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實現。也只有立足中國具體實際,從中國法治國情出發,聚焦中國法治問題和法律生活,才能真正提出原創性的法治理論,并用中國理論解答中國問題。
擔當作為 為人類法治文明貢獻智慧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須擔當作為,不僅為當代更為未來,不僅為民族更為人類作出新的法治文明貢獻。黑格爾說,一個民族在世界歷史的發展階段中究竟占據著什么樣的位置,不在于這個民族外在成就的高低,而在于這個民族所體現出的精神,要看該民族體現了何種階段的世界精神。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如何面向世界精神,核心所指就是構建符合全人類共同價值的法學思想體系和知識創造。
所謂知識,是指人們在認識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所獲得的精神生產成果,包括經驗知識和理論知識。知識體系則是知識總和的概括性體系,一般由概念范疇、邏輯結構、推理結論等環節構成。自主知識體系,是一個社會的內生知識系統,是基于自身物質生產和社會交往的實踐活動,以及對自身的認識、反思過程,深入社會歷史現實,總結成功實踐經驗,通過原創性探索解答科學問題的概念、命題、范疇、理論。
構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需要生產出為實踐所檢驗、被世界所認同和自覺使用的法學命題、原理、推論、公式、符號,發展出從中國解釋世界、從中國走向世界、從中國服務世界的法世界觀、法實踐論和法方法論,深刻回答“法治是什么”“人類法治向何處去”等根本性問題,為創造人類法治文明新形態貢獻中國智慧。同時,要建構完整、嚴謹、通約的中國法學話語體系,堅持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國際化相融合,堅持政治性、學理性、大眾性、世界性相貫通,打造易于為國際社會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疇、新表述,用中國理論闡釋中國實踐,用中國實踐升華中國理論,更加鮮明地展現中國思想、提出中國主張,展示文明大國、東方大國、負責任大國、社會主義大國形象。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研究”(23ZDA080)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