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事中:史學研究的新可能
日期:2024-10-0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當下中國史學表面的繁榮難掩內在發展動力的不足。無論是對碎片化的憂慮,還是三大體系建設的呼吁和努力,從不同角度顯示了問題所在。要想突破瓶頸,關鍵并不在于開展更多的具體研究,而是要對史學本身的基本問題進行深入反思,探索新的可能。這方面的工作可從重思史學既有對象的劃分方式與提煉新的研究概念入手,超越既有的局限,拓展可能空間。
“事務”構成生活的主體
史學的研究對象一般認為是人物、事件與制度,還可加上思想觀念、風俗習慣等。傳統的政治史研究也是如此,只是將對象局限在政治人物、政治事件與官制、法制等與統治相關的制度上,政治文化則相當于政治領域的思想觀念史。這樣一種幾乎被認為是不言而喻的對象劃分方式是否窮盡了對象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首先,20世紀以來的中國史學四大發現(殷墟甲骨文、居延漢簡、敦煌遺書與明清內閣大庫檔案),實際提供了難以納入上述分類框架的大批資料,盡管現實中的研究往往還是循著相近的思路在推進。此后不同領域的新資料持續噴涌而出,特別是戰國到魏晉時期的簡牘與宋代以后的契約文書檔案。近年在日本學術的影響下,經中國學者的持續努力,正在創建中國的古文書學。除了這種研究方式,不難發現,各種文書記述的內容與傳世文獻有相當的不同,超出了精英人物、事件與制度的范疇,典籍之外更多的是不同類型的官府行政文書的殘存,揭示的是統治的運作與事務性工作的展開,瑣碎且零散,有些甚至是高度重復性的。相關研究也頗有積累,不過多停留在具體問題層面,并未與史學研究對象等一般性問題聯系起來。
其次,社會科學研究很早就注意到例行化問題,20世紀80年代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提出的結構化理論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思考,法國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布迪厄提出以“慣習”概念分析人類行為,美國人類學家薩林斯也揭示了結構的性質,認為“結構深嵌在慣習中”,將結構和反復出現的行為直接勾連起來,為化解結構與人的行為之間的對立指明了可行出路。
再次,中國哲學家們也開始將目光從西方譯介詞構筑的概念大廈移出,思考如何借助中國詞匯與邏輯建設本土哲學。無論是做中國哲學,還是對“存在無非做事”的闡述,以及“人:因‘事’而在”,人的存在與生成統一于“事”的分析,都顯示了本土詞匯的哲學潛力。從文字學上追蹤“事”的源頭,學者們很早就注意到甲骨文中“事”“史”“吏”與“使”之間的同源關系,以及當時豐富的含義,也為走出今天扁平化、充滿了結果取向,因而難以避免的目的論意涵的“事件”一詞提供了豐富的語義可能。
最后,跳脫上述“事件”觀,反觀現實生活本身,不難發現反復進行的“事務”構成生活的主體。將“事務”提煉為概念,以“做事”為對象觀察過去,可以將人與反復進行的事務結合。這將是一種“順時而觀”的考察,從結果中跳脫,返回時局中,觀察時人是如何針對情境,調用各種手段來處理事務,進而展示事務如何制度化,哪些沒有走上制度化?在對照中發現制度生成與演化的邏輯。人做事也要依托既有的觀念圖式,將所為、所言、意圖與行動并置,行動及其預期和意外后果并置,可以將人、事與制度(化)、文化四者銜接起來,突破以往四者各自為戰的局面,從機制角度揭示更多的歷史現象。
上述做法突破了主要基于后見之明確立的事件或事件序列的束縛,這些事件可分可數,但并不連貫,是后人利用敘述策略編織而成的,回到真實的事務流中,將獲得從事務流對照與反觀事件生成、制度化出現的契機。筆者最近利用簡牘文書研究漢代張掖郡居延甲渠河南道上塞的郵書傳遞與管理,最后延伸到西漢中期以后“督郵”這一官職產生并制度化的原委與途徑。“督郵”作為郡屬吏,《續漢書·百官志五》中赫然在列,成為朝廷認可的郡吏標配,但在秦與西漢初的律令中并無蹤跡,西漢中期以后才見于記載,來歷不詳,學界也甚少注意其起源。從考察居延地區郵書傳遞中對反復出現延誤問題的監督入手,筆者分析了民政系統中產生督郵書掾的背景。《續漢書·百官志五》“使匈奴中郎將”條“本注”云“主護南單于。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置,掾隨事為員”,強調了“事”與設吏以及是否有編(員)之間的密切關系,提示了一種官職制度化的具體途徑。此研究通過個案揭示了檢查吏卒做事(郵書傳遞)中暴露的問題如何催生了新的差遣,最后又如何制度化為普遍官吏設置。梳理文書檔案,對照文獻,當可找到更多類似的情況,將人、事與制度三者的動態關系更為清晰地展示出來。
近現代史領域資料更豐富,開掘空間更大。筆者2019年發表的《事件是如何生成的?——道光的日常與“鴉片戰爭”作為事件的形成》一文,利用《清代起居注冊·道光朝》,對照分析后人認定的屬于“鴉片戰爭”的內容如何從道光日常處理的各種奏折中被“抽取”與“編織”起來,由日常事務反觀“大事件”的形成過程與意義生成過程。
基于制度、信息溝通、文書行政、經濟史、考古學等領域的研究,將“事務”從日常使用的詞匯凝練為集合性的概念,指稱看似充滿了差異、曖昧、難以數量指稱的具體化的研究對象,立足“做事”來分析銜接復數的人、物品、關系、制度、事件、時間、空間等,構成觀察上述對象以及上述對象之間關系的視角,并與以往形成的各種歷史認識形成對話。
從共時性關系到歷時性關系
研究不應限于就事論事,要根據研究所處的狀態,采用關系思維挖掘與呈現更豐富的歷史內涵。注重“關系過程”與“關系的關系”,由微見著,從單一關系走向多重關系分析,從共時性的關系分析走向歷時性的關系過程。
具體而言,某件文書或某類“事務”的復原或某類文書的集成只是第一步,這是以對象化的方式、用“事件”的思路處理“事務”,需要引入歷時性的“過程”視角,考察“文書”所承載的“事務”產生、使用到消失、再次出現的全過程,或可稱為“事務過程”的分析,或“工作取向”。通過“獨立而非孤立”的過程分析,不僅揭示事務如何反復展開,并在具體過程中對參與其中的人(不同位置上的人,有些事務甚至牽涉上到皇帝,下到具體機構的官吏,乃至百姓)如何反復卷入其中、各自發揮什么作用(既體現在文書從載體的制作、文書起草、抄寫、傳遞、處理的過程中,也包括在文書所涉及事務處理上),這些作用如何相互交織,推動事務進展加以分析,還應包括處理事務所依托的各種規定,以及具體時空下不同的人對這些規定的態度與應對方式(其中涉及具體的人之間的關系,還有使用或生產的物品等),及其當時與長遠的、未預期結果,發現時間進程中出現的“變”與“不變”或“反復”的交錯關系。基于此,再將傳世文獻所述與之相關的內容,甚至某些相關的“事件”納入對照分析中,形成新的宏觀認識。
進一步置具體事務過程于更長的時間脈絡中,乃至跨越朝代的時間歷程加以比較,從事務的角度認識制度史中常說的官職“職掌”,對制度類文獻的記述增加“做事”角度的認識,賦予了抽象的職掌敘述以動態的韻律與具體時空中的細節,也會對持續兩千多年的古代王朝運行機制上的內在反復波動有更深切的體認。
在逐類研究“事務過程”的基礎上,可進一步探討“事務分工”及其與更一般性的秩序之間的關系。從現代人類產生之初的原始社會按照性別劃分,到依據環境來形成采集、漁獵、農耕、畜牧的劃分,以及更復雜社會中的按照能力、出身以及出于政治體需求而強制確立的分工與安排,如春秋時期開始確立的“四民”,以及后世王朝劃分的戶籍身份上的類別,進而將事務(包括各色民眾所從事的生產活動,而不是停留在制度性的分工劃分上)、做事(現實中的活動)與社會秩序和政治體(主要體現為“部落”與“國家”)之間的關系(通過各色人等的實際活動與被規定的職責之間的關系,以及這些關系和政治體之間的關系)揭示出來,產生新的概括性認識。
研究中注意分析時人分類方式與使用的稱呼,避免以今人的概念與分類曲解古人,發現時人的觀念圖式與行為之間的關系,同時也為認識今人的觀念世界提供一個歷史維度的對照。內部觀察之外還需對照其他文明來比較,發現更多的可能。
以“做事”為視角,還可結合考古資料。借助考古學中的“操作鏈”概念,開展遺物產生全過程的復原,“再現”多種技術的產生過程,如石器、陶器、銅器與玉器的制作。從原料產地的比對與推斷,到原料開采、運輸、加工再到成品的產生與分配、使用,以及動物、植物的馴化與利用,透物見人,由各類事務性工作的產物重構事務性工作如何展開,將完成工作的人及其產品(物),以及組織這類生產的機構、機制與人聚攏起來納入視野,進而將四民中的“工”在不同時期的活動展現出來,為再現歷史上不同時期人與物的關系提供可能路徑。這方面美國考古學家賓福德的研究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基于此也可進一步探索完成工作的眾人和眾人的組織方式。
這些已在實踐中,期待更多的具體研究,為中國史學發展注入活力。
(作者系清華大學歷史系暨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