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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強撰文論述:探索與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相適應的社會分層理論

         日期:2006-10-17   來源:光明日報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從社會分層理論的角度看,需要探索適合“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社會分層理論工具。《學海》(2006.4,雙月刊)發表清華大學教授李強題為《試析社會分層的十種標準》的文章,就此作了探索。作者認

        為,社會分層本質上講的是社會資源在各群體中是如何分布的,因此,資源的類型和占有水平也就常常成為劃分階層、社會地位的標準。而“社會資源”的內容是很廣泛的,那么,可以用來分層的資源主要有多少種類呢?相比較而言,以下十種資源最為重要,即生產資料資源、財產或收入資源、市場資源(以上三種屬于經濟資源),職業或就業資源,政治權力資源,文化資源,社會關系資源,主觀聲望資源,公民權利資源,以及人力資源。經濟資源毫無疑問地在社會分層中居于首當其沖的重要位置。

          按照以上十種不同的資源可以區分為不同的社會分層群體。十個方面的側重點各自不同,由此劃分了不同的分層組合。而這些不同的分層組合所劃分的階級、階層、社會集團、社會群體又常常是互相交叉的。在一種標準下,是處于同一個陣營的群體,在另一種標準下又可能被分解為不同的社會群體。反之,在某一標準下的有差異的多個集團,在另一種標準下卻可能被劃為同一個集團。韋伯曾經提出三元分層視角,其實,社會分層的體系遠比三元分層要復雜得多。作者說,如果說韋伯的三元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社會群體的利益沖突的話,那么,本文提出的十重標準便可以在更為廣泛的領域緩解群體間的對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