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科理論界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座談會 發(fā)言摘要
日期:2014-11-05 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著眼于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是事關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必將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提供制度框架,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法治保障。”座談會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李瑞琦表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精神,根本在于行動,全市社科理論界要堅持引領先行,率先學習、率先闡釋、率先研究,為深圳爭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排頭兵、加快建設一流法治城市再立新功。
李瑞琦表示,建設一流法治城市,是深圳在全國率先提出的城市發(fā)展目標。剛剛召開的市委五屆十九次全會討論通過了《關于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重點工作方案》,強調在新時期要“破”、“立”并舉,以改革深化法治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干在實處、走在前列。他希望全市社科理論界要把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與落實市委市政府戰(zhàn)略部署緊密結合起來,并提出三點希望:
一是突出抓好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做到“四個帶頭”,即帶頭認真學習,帶頭發(fā)出聲音,帶頭開展宣講,要帶頭深入研究,集中精力、振奮精神,把握導向、營造氛圍,興起學習貫徹的高潮。
二是努力為一流法治城市建設提供智力支持,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必須“用法治陽光照耀文明成長”,在提升城市法治文明上下功夫,讓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成為特區(qū)人的核心價值追求和自覺生活習慣,使法治觀念和精神“走進人心”,在這方面,社科理論界專家學者大有可為。
三是大力加強“深圳學派”和新型公共智庫建設。深圳即將迎來經(jīng)濟特區(qū)建立35周年,全市社科理論界要充分利用好這一重大歷史機遇,堅持“國際視野、民族立場、時代精神、深圳表達”宗旨,不斷加強理論創(chuàng)新,在“深圳學派”建設上敢作為、有建樹。
深圳報業(yè)集團總編輯宣柱錫:
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運用到實踐中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翁惠娟
深圳報業(yè)集團總編輯宣柱錫表示,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關鍵是要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運用到實踐中,全面推進深化改革,爭當依法治國的排頭兵。
宣柱錫分析,經(jīng)過30年的實踐,改革路徑發(fā)生了深刻變化。全面深化改革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已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的基礎上進行的改革,是在頂層設計已經(jīng)確定、改革總目標清晰明了的前提下進行的革命,尤其需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難題、涉險灘,始終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jù)、先行先試的依法授權,堅持立法先行,有序推進,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他說,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圳過去成功的經(jīng)驗“破字當頭,立在其中”要轉變?yōu)椤傲⒆譃橄?,破在其中”?敢于闖不合時宜的政策法規(guī)的“禁區(qū)”,要轉變?yōu)樯朴谧龅剿懈母锒加诜ㄓ袚?jù)。深圳人必須盡快轉變改變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才能率先完成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各項重大任務,繼續(xù)爭當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排頭兵。
市社科院副院長王為理:
建設與市場經(jīng)濟相適應的法治文化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馬璇
深圳市社科院副院長、研究員王為理指出,打造現(xiàn)代市場經(jīng)濟體系,必須建設與市場經(jīng)濟相適應的法治文化。
他認為,建設與現(xiàn)代市場經(jīng)濟體系相適應的法治文化,需要培育法律信仰;需要強化“公民權利”意識,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形成權利意識與法律信仰之間的良性互動;需要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他提出,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等。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法治文化建設與法治社會建設的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
深圳大學教授黃衛(wèi)平:
法治國家是現(xiàn)代化的重要標志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馬璇
深圳大學教授黃衛(wèi)平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大改革決策部署和實現(xiàn)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重要標志;這是中國最高決策層統(tǒng)籌應對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和極為繁重的國內改革發(fā)展重任,適應經(jīng)濟發(fā)展新常態(tài),創(chuàng)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積極破解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難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積極應對各種風險挑戰(zhàn)所作出的戰(zhàn)略性全局性謀劃。
黃衛(wèi)平認為,只有努力使人民群眾從國家各種執(zhí)法行為和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公平正義得以伸張,法律的權威才能得到人民維護。
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綜合一處處長孫華明:
以法治推進市場化改革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改革駛入深海,離不開法治護航。”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綜合一處處長孫華明表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征程,也為深圳以“三化一平臺”為主攻方向的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孫華明認為,一是要以法治推進市場化改革,打造現(xiàn)代市場經(jīng)濟。關鍵需要在轉變政府職能、制定權責清單、調整內部機構職能設置、建立違規(guī)失信懲戒機制等方面實現(xiàn)突破。二是要加大法治化改革力度,建設一流法治城市。重點應抓好立法質量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司法體制改革、全民普法守法、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反腐倡廉“六項專項工作”。三是要以法治大力推進國際化改革,建設現(xiàn)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四是要以法治創(chuàng)新大力推進前海開發(fā)開放,打造國家級對外開放的戰(zhàn)略平臺。
福田區(qū)人民法院院長胡鷹:
堅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馬璇
福田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胡鷹表示,深圳應該拿出改革開放之初的魄力和決心,以“敢吃螃蟹”的勇氣和精神,先行先試,為建設法治中國作出新貢獻。
胡鷹認為,要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法治共識,防止“葉公好龍”的現(xiàn)象。同時,要強化法制法規(guī)的實施與執(zhí)行,堅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特別是要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zhí)法力度,提升深圳各領域的社會秩序。“曾有很多企業(yè)家走出深圳后,對我說,深圳更有秩序、更遵守規(guī)則。的確,這就是市民切身的法治感受?!钡?,胡鷹指出,要建設一流法治城市,還要加大對司法的尊重,確保司法獨立,在立法、執(zhí)行、實施等多個層面進行優(yōu)化、強化,“立”字為先,“行”字為本,提升法治文明程度,這亦能充分反映一個城市的法治水平。
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所長李朝暉:
以法治思維推進法治建設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所長李朝暉表示,四中全會的《決定》是一個按照法治思維、法律邏輯擬定的文件,一個積聚各方智慧的文件,也是一個以法治思維推進法治建設實踐的開始。
李朝暉認為,《決定》從整體思路和框架到具體內容都體現(xiàn)了法治思維,運用法律的邏輯思維謀篇布局和提出具體制度,是一部以法治思維、法律邏輯擬定的文件?!稕Q定》吸納了近二三十年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律實務部門探索成果,積聚了多元多方智慧。如,“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承認法治是價值追求。《決定》對推進依法治國作了全面具體的部署,對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各方面都按照法治的要求提出了100多項具體的制度,是以法治思維推進法治建設實踐的開始。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
工具主義法治觀破壞法治精神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馬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一決定是新時期依法治國方略的升級版和頂層設計。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實現(xiàn)這一宏偉目標,必須消除工具主義的法治觀。”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教授一語中的。
他認為,工具主義法治觀就是把法治當成國家建設、治國理政的手段之一, 法治好用就用,法治“不好用”、“不奏效”就棄法治而用其他手段,這不僅破壞了法治精神,也完全背離經(jīng)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根本宗旨。同時,工具主義法治觀有一個很形象的講法,即“搞法律”、“搞法治”?!案恪弊之旑^,至少是不認真,更不用說把憲法、法律、法治奉為圭臬,以虔誠、敬畏之心對待法治。
深圳特區(qū)報總編輯胡恒芳:
把前海打造成依法治理的新標桿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翁惠娟
深圳特區(qū)報總編輯胡恒芳表示,深圳前海是全國最小的改革試驗區(qū),如何在“袖珍海”里做大文章?前海是改革攻堅的重要平臺,在前海,法治建設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重要任務,其法治探索意義大于GDP的意義。
胡恒芳表示,前海是國家目前唯一批復的社會主義法治示范區(qū),前海應加大與香港的合作,學習借鑒香港的法治建設經(jīng)驗,把香港最先進的經(jīng)驗與內地法治先進元素相結合,“把前海打造成新的依法治理的標本,對深圳、對全國的貢獻將是巨大的?!?/p>
胡恒芳表示,依法反腐,一改過去運動反腐、權力反腐、制度反腐的形態(tài),達到了反腐的最高境界。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讓我們感到了依法治腐新常態(tài)的可期可望,“依法反腐是治本良策,改變過往以罰代法、以組織處理代替司法追究、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的局面。只有依法治腐,方能長治久安?!?/p>
深圳大學副校長黎軍:
用法律手段鞏固和發(fā)展改革成果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馬璇
深圳大學副校長黎軍認為,目前亟須處理好法治與改革的關系,用法律手段來鞏固、發(fā)展改革的成果。
黎軍認為,改革要對社會各種利益關系進行重新調整與分配,要對現(xiàn)行的體制機制實現(xiàn)重新構建。因此,重大的改革決策,如果前瞻性不夠,科學性不足,就會導致協(xié)調性不夠,突破口不準而犧牲多數(shù)群體的利益。而法治具有的正義性即平等、公開、安全、秩序等價值,可以校正這種改革的偏差,可以約束決策者的恣意妄為,可以調整利益分配機制,可以保障群眾訴求途徑,可以平衡社會的整體利益。只有通過法治的公開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才能“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的協(xié)調性,找準深化改革開放的突破口,明確深化改革開放的重點”,使改革開放健康有序推進!
市委宣傳部理論處處長楊建:
以法立人 以法立信 以法立制
■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翁惠娟
市委宣傳部理論處處長楊建表示,深圳加快建設一流法治城市,需要培育公民法治意識、發(fā)展城市法治文化,應當做到“以法立人”、“以法立信”、“以法立制”。
楊建認為,“以法立人”,關鍵在于積極培育理性的公民文化,使法令成為言行的準則。一方面,通過良法之治維護和保障人的各項權利,實現(xiàn)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另一方面,則要強化規(guī)則意識和公共意識,堅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序良俗,養(yǎng)成尊重與善待陌生人的倫理觀?!耙苑⑿拧?,根本就是確立對法治的真誠信仰,堅守法治的核心價值。建設一流法治城市,應當樹立法律權威,使法律成為全體市民的真誠信仰,融入到血液中,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以法立制”,核心在于建立良法善治的制度,形成完善的法治規(guī)范體系。
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主任朱興有:
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主任朱興有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了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朱興有表示,法律是治國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在今天的法治實踐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兩個重要的法治領域。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等具體措施導向,有助于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市法制研究所所長王成義:
盡快制定法治深圳建設指標體系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長王成義認為,深圳建成一流法治城市,關鍵在于富有成效的行動,而富有成效的行動應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
王成義建議,盡快制定《法治深圳建設指標體系》,為加快建設一流法治城市設定體系化的目標和具體指標,用以指導立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和公正司法等具體行動,落實責任,使各方面工作協(xié)調有序推進,并運用各個指標考核實際成效。
他建議遴選優(yōu)秀人才充實立法、政府法律顧問和司法人員隊伍;整合信訪、法律援助、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資源,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公民針對公權力的訴求,爭取設立行政法院;改革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程序;創(chuàng)新城市管理機制,學習香港的持牌小販經(jīng)驗;加強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發(fā)揮刑罰威懾作用。
市社科院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謝志巋:
要劃定合理的權利和利益邊界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市社科院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謝志巋認為,法治建設的目的是形成一種制度平衡,使各方面的合理利益均得到實現(xiàn),從而使各方都能自覺地遵循規(guī)則的約束。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首先要合理確定各類法律主體合理的權利和利益邊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系相適應的法律體系,但是,各類行為主體的合理的權利和利益邊界還沒有形成。因此,構建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必須對轉型時期各方面的權利和利益進行調節(jié)和平衡,從制度失衡走向新的制度均衡,從而提高全社會對法規(guī)體系的認同感,使法規(guī)體系成為全社會自覺遵循的準則。
謝志巋表示,如果權利和利益邊界得不到保障,行為人可能不會遵循法律,那么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實施。
深圳職業(yè)技術學院教授劉文娟:
讓立法成為一項“陽光下的民主事業(yè)”
■ 深圳特區(qū)報見習記者 李麗
深圳職業(yè)技術學院教授劉文娟表示,所謂法治信仰,是指法治精神滲透到國家、社會和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各階層民眾的法治觀念不斷增強,對法律有著發(fā)自內心的認同感,并通過法律途徑來表達利益訴求、化解矛盾糾紛。
劉文娟認為,中國民眾的法治意識已覺醒,但對法治的敬畏和信仰尚未形成,需要構筑以下著力點和支撐:第一,開門立良法,讓立法成為一項“陽光下的民主事業(yè)”。第二,領導干部率先示范。第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規(guī)范運行。第四,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第五,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強普法和法治教育,使法治信仰有效融入社區(qū)文化、企業(yè)文化、家庭文化,特別要融入大中小學的校園文化。
來源:深圳特區(q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