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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經成立與中華文明的精神奠基

         日期:2023-08-28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以經、史、子對人類知識進行分類,體現了中國思想對人類知識譜系的獨特理解,這一理解意味著以經為主干、以史和子為兩翼的結構性安排。其中,經學創建既關聯著這一知識譜系的成立,同時也意味著中華文明的精神奠基。從世界文明視域看,經學成立的語境是沃格林意義上的“天下時代”,后者意味著由“治出于一”(精神與權力尚未分化)到“治出于二”(治教分殊為兩大領域)的秩序轉型。

          “治出于二”與六經創建的背景

          三代以上的社會相應于沃格林所謂的“宇宙論王制”,以“治出于一”為特征,君主既掌握統治權力,又獨占教化權力,“君巫合一”刻畫了其品質。王者在上天面前代表人類社會,在人類社會這里則以上天之子的身份代表上天,與此相應,“在天之下的生存形式”被導向尊王與敬天的一體化,作為共同體成員的個人以隸屬于所在宗法共同體的方式歸屬于王者統治的具體社會,又以隸屬于具體社會的方式歸屬于宇宙論秩序。天(宇宙內最高事物)與王(人類社會最高統治者)的相似性、社會秩序與宇宙節律的合拍,構成宇宙論王制的特點。王者建都于神圣性強度最高的“中國”,后者意味著溝通上天的神圣中心,而神性從那里向四周輻射且強度逐級遞減。一切與宇宙節律不合拍的例外、偶然和不規則等,則必須通過宇宙論儀式(與天地節律合拍的禮樂儀式)來撫平,以達成集體主義生存的一致性。

          在上述語境中,人類經驗以渾然未分的原初符號化形式加以表達。王者在治理實踐中有太史作為秘書負責記錄,百官也各有其史,太史總領諸史以贊治,由此形成了官僚系統皆從史官分出、“原史”構成經驗表達之原初符號的現象。六藝(詩、書、禮、樂、易、春秋)分掌于不同史官,并非個體化書寫與表達,而是共同體“規范性的過去”,是形塑共同體的方式,沉淀著共同體凝聚共識的“集體無意識”。這就決定了其理事渾然、道器不分的品質,既無離“事”(以統治者治理實踐為主體的事務)的“空理”,也無獨立于形下之器的形而上之“道”。

          春秋時代禮壞樂崩造成了學術下移,治教得以分殊,統治者神性光環褪色,通天之權從其壟斷中被解放,一切個人皆可以盡心知性的方式通達天命。這就為私學出現、個體化言說和非官方書寫活動提供了前提。作為“無定主”的游士“不治而議論”“不任職而論國事”,擺脫固化的與特定社會的身份捆綁,從而贏獲“退后一步,向前觀望”的生存論視野,這使得離于“事”之“理”、分于“器”之“道”成為可能。而游士階層的興起,則為作為個體化的、非官方言說方式的子學提供了主體。子學的誕生意味著各種不同性情和才質稟賦的人皆可以自身方式參與學術,這促成了思想解放和學術爭鳴,但同時以“原史”為符號的“古之道術”及其整體性視野消退,百家各自為方,“道術將為天下裂”。百家異說的思想失序與諸侯異政的政治失序,共同構成天下時代的秩序危機,而“經”和“圣”的符號創建,正是對這一危機的回應。

          “經”與“圣”的符號創建

          經的符號創建系出于對“原史”的轉化?!霸贰笔峭豕儆浭龅囊浴熬缀弦弧钡牡弁鯙橹黧w的政教實踐,“經”則是“圣人”對“原史”的改造:“原史”承載的是先王之“法”,“經”則由“法”以明“道”;“原史”終歸于“政”,教陰附于政中,“經”則重在立“教”。由此,“經”的符號,不能脫離“圣”的符號。“圣”在三代的內涵只是聰明性,并無其他。隨著三代宇宙論王制終結,有別于“政治性天下”的“精神性天下”被發現,“圣”被構想為其擔綱主體,“圣”的符號被賦予精神性、道德性、天下性、神秘性等內涵;“圣”者不僅以其個體人格通天道、立人極,成為大寫之人的典范,還被構想為對秩序格局具有開端能力的“作者”,故《樂記》謂“作者之謂圣”。以“盡倫”“百世之師”“人倫之至”等界定的“圣”,本質上是“天爵”,并非作為“人爵”的隸屬為特定時代和社會的統治者所能予奪。

          “原史”中的三代“王”者為一代創制,“圣人”則通過六經為百世立法。《周官》曰“史掌官書以贊治”,“原史”具有贊治的實踐品格。柳詒徵強調,“此為吾史專有之義。由贊治而有官書,由官書而有國史”,這意味著帝王參與具體社會和時代的治理實踐,成為立法創制者;“經”則是在“原史”的禮法規范功能失效的前提下,圣人從道義層次上確立的“義法”,“經”超出了具體朝代和特定社會,是在天、地、人、神的宇宙場域為人類文明所確立的秩序,其核心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理,而非將個人納入具體社會的規范。因而,“圣”和“經”都不能化約為一個具體社會和時代內部的符號,而是具有神圣性和超越性的品格。

          “經”和“圣”兩大符號最終都匯聚到孔子那里,孔子也從一個歷史人物轉化為中國文明的符號化肉身。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秩序危機中,孔子“退而修詩書禮樂”,從具體社會和時代中后退,以述作六經的方式對上古文明進行全面系統的整理。由不同王官掌握但因此也無法會通的六藝學,通過孔子及其弟子得以獲得一以貫之的理念化處理。這一處理因應西周以來以詩書禮樂造士的貴族教育傳統,并為之提供了更有力道的典范教材。更重要的是,六經的創建本質性地開創了新的秩序格局,六經的述作構成了在失序時代為文明和秩序奠基的活動。正是通過六經,超越具體社會的教化空間得以開辟,孔子也成為精神性天下的擔綱者,成為中華文明在“治出于二”格局下的人格化身。六經的意義在于,宇宙論王制的“儀式化一致”不再可能而百家又各異其說的狀況下,為共同體帶來基于經典的“文本性一致”;六藝由原史轉為六經,意味著超越特定時代和具體社會的神圣文本空間的創建。不僅三代以上的帝王之統被納入基于圣人之統中, 而且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的百家之學和六藝之史也有了折中的判準。揚雄“眾言淆亂則折諸圣”、司馬遷“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于夫子”,都道出了這一神圣文本空間創建的偉大意義。正是六經的成立,才使得“治出于二”最終成為可能。

          概言之,孔子述作六經的意義在于承上啟下,既總結和保存了三代以上的古代文明,同時又開啟了“治出于二”的新格局。伴隨著諸子們對孔子的消化,素王和圣人的符號與孔子結合,六經逐漸被視為中華文明的根本性精神命脈。鄭樵有言,“自書契以來,立言者雖多,惟仲尼以天縱之圣,故總詩、書、禮、樂而會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貫二帝三王而通為一家,然后能極古今之變。是以其道光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不能及”??鬃訒ü沤?,融貫六藝,在此基礎上確立人極,一切制度創設都要以人性為根據,六經的述作也為為王者的制度創設確立了基本原理。在這個意義上,作為神圣文本的六經,就是圣人所立之法。

          經學在何種意義上為文明奠基

          “原史”關聯著民族及其文明的起源與形成歷程,六經則側重突出在這一歷程中顯現的民族精神與文明秩序原理?!霸贰标P聯著民族的共同文化記憶,六經則是中華民族通過其代表性人格而構建的具有規范性和神圣性的“過去”,它承載著秩序和文明原理,后者通過作為該民族精神傳承者的圣賢人格得以表達。一代又一代的大寫人格前赴后繼,探尋秩序和生存意義從而組構為文明的歷程就是民族精神的實質,它作為由圣人心志提升了的民族性文化記憶,雖與“原史”相通,卻代表了超越王朝、族裔、地理等區隔而達成的恒定而神圣的歷史文化宇宙。

          早期人類共同體往往“以發生在過去的事件作為自己的統一性和獨特性的支撐點”,一個具體社會需要“過去”,以借此進行自我定義,正如海卡爾(Muhammad Huykal Haykal)所說,“只有使過去復活,一個民族才能存活”。在具體民族不斷融合和擴展自身時,它必須對自己的精神性中心進行升級處理。六經的成立對中華文明而言就是具有精神突破意義的文化升級,孔子之贊《易》、作《春秋》等,主導了“經”的符號創建。作為一種在教化領域的立法行動,六經的創建以“仁”為橫攝理念,開辟了一個不同于帝王時代的新紀元,將文明與秩序的基礎最終確定在仁義禮智信(五常之德可統之于仁)所共構的普遍人性上,從而不同于五帝之德(基于傳統和習慣法的統治)、三王之禮(建基于“儀式化一致”的“家天下”禮制),這就是精神性天下的基礎;以“中”為縱攝理念,對三代以上和三代以下、對帝王和圣人加以連接貫通,使之成為中華文明歷史演進的不同紀元。

          六經已經不同于作為民族集體無意識的“原史”,而是被圣賢人格典范化并提升了的規范性原理。與“原史”關聯的是宇宙論秩序,社會秩序被符號化為一個小宇宙,人以成員身份通過辨識其在宇宙中的位置來贏獲生存的意義;六經成立則促成了中華民族從“自然民族”到“歷史民族”的轉進,與宇宙節律的合拍讓位于一種此前時代和此后時代業已被分別的紀元性意識,生存意義的問題再也無法脫離古今之變的視域。而在歷史意識的深層則是民族意識對文明及其進程和原理的接納。通過文字書寫而構建的文明正典,代替了神廟、儀式、宮室、服飾等象征性事物,代替了宇宙內眾神,構成一個可以向個人的思想、情志、生活隨時開放,個人也可以隨時參與其中的文明化場域。于是,一個大寫之人因此就可以奠定在正典中,由此而來的認同就不再僅僅是對一個具體社會的集體歸屬,而是個人對一個文明傳統的精神性歸宿,這種歸屬超出了族群興衰、王朝代謝而具有更加穩定的結構。

          “經”的成立將具體政治社會中的生存從宇宙論秩序的內嵌中解除給定的捆綁,重置在歷史文化的宇宙中,使得那些在一個具體社會內部無法貞定的道義問題可以納入歷史與神圣義法的審視中。在“原史”中,民族精神不能以理念的方式表達自己,而是與具體事物捆綁。六經則不同,它是在“三代”宇宙論王制崩潰后,從超越社會的精神領域奠定秩序的努力。“經”的重點不再作為民族意識之代表的帝王英雄之事跡,而是形而上的“道”,所謂“經”以載“道”,其實質內涵就是承載理念化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并非只是該民族的自我意識,而是該民族在歷史過程中探尋秩序、追尋意義而臻于文明的方式。王祎指出:“經者,斯道之所載焉者也。有功于經,即其所以有功于斯道也?!彼^“道”,與其說是道體,毋寧說是體道經驗:“斯”對“道”的限定,并非否定“道”的普遍性,而是對人敞開之道并非就是道體自身,而是人的體道經驗,任何體道經驗都不能占據、擁有道體,而是道體通過不同的體道經驗敞開自身;體道經驗具有風土性,由此而有不同的民族與文明,但這并非對天道普遍性的否定。盡管每個民族各有其經,每個民族的經都無法占有道,但經對于體道經驗的不完全性,決定了“經”本身的未完成性,它在成立以后,仍然面臨著不斷被解釋、在解釋中不斷被豐富的開放性。

          六經為中華民族提供了共識化的精神中心,秩序和意義的探尋者都以其生存投入其解釋,從而使得六經具有跨世代的開放性,在歷史綿延中不斷展開為“斯文之統”。古六藝的“原史”敘事,經由六經的轉化,成為常道在特定歷史時刻顯現或作用的方式,成為典范化了的歷史?!敖洝钡某5佬愿竦拇_立并不意味對“史”的貶抑或泯除,相反,“經”在“史”中展開并充實自身。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故事,不再是周期性的、可重復性的、可以通過儀式行為不斷被展演的非歷史性神話或寓言,而是作為承載常道之歷史性展開的人和事;他們一旦被納入六經,納入圣人之統,就構成中華文明的活著的禮法。

          (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浙江大學馬一浮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