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廣播電視領域法治建設
日期:2021-04-0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社會科學報訊 (記者王村村)日前,“全媒體傳播格局下的《廣播電視法》立法研討會”在線舉行。與會代表從立法目標、媒介融合、業務準入、分類規范、法律責任等多層面展開討論。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教授盧家銀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我國將擁有一部規范廣播電視活動的基本法,有助于推動我國廣播電視業健康發展,促進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
征求意見稿將網絡視聽媒體提到與傳統廣播電視媒體同等的高度,既體現了行業格局的變化,也體現了立法的包容性和全局觀。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及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鄭寧表示,廣播電視法應構建科學有效的網絡視聽節目監管制度,推動媒體深度融合發展,平衡好文化安全、人民文化權益保障以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系。
北京師范大學《社會治理》雜志社副社長劉逸帆認為,廣播電視法的制定既要體現時代性,又要具備前瞻性和共通性,尊重傳播規律和歷史發展趨勢。同時,還要能夠促進我國廣播電視業與國外同行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我國新聞媒體的國際競爭力與影響力,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會議由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中山大學互聯網與治理研究中心和華東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聯合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