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學界漢字結構闡釋分歧辨
日期:2021-06-02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對于“會意字”和“形聲字”,國內學人遵從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的說解,即“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根據“各構件是否存在‘比類合誼’的關系”,“字的讀音是否與其中某構件的讀音有相同相近的關系”,判斷漢字是“會意”還是“形聲”。西方學界則在漢字結構的分析上存在較大分歧。除了庫爾馬斯(Florian Coulmas)、林德威(David Prager Branner)等學者外,很多學者與我國主流觀點差異較大。一些學者傾向于把多數“形聲字”分析為“會意字”,另一些學者則聲稱漢字系統中并不存在“會意字”。筆者以為,這些學者的闡釋都有失偏頗。
“形”與“音”的偏頗
西方學界在對漢字結構的闡釋中,存在兩種偏頗。其一,忽視了漢字所攜帶的語音信息,有時甚至把一些形聲字分析為會意字。其二,過于強調漢字對語音的記錄,聲稱通常被分析成“會意字”的字其實都是“形聲字”,“會意字”實際上不存在。
一些學者把形聲字強行分析為象形字或會意字。方法斂(Frank H. Chalfant)在《中國早期書寫》(Early Chinese Writing)中指出:中國目前所能見到的最古老文字保存于甲骨、青銅器、石制碑版上,從最古老的銘文來看,這些文字都是象形文字。他還列出數十頁表格、上百個漢字,標注了漢字形體所表達的語義。據方法斂所說,他“試圖給出文字最初的含義(在確定的情況下),這些含義似乎與它們的現代意義相去甚遠”。一些依據《說文解字》分析的字尚且合理,但另外一些則顯得牽強附會,把一些本為形聲字的字分析成會意字,如“鳳”“螽”“英”。“鳳”,《說文解字》:“從鳥凡聲”,方法斂卻做出如下解釋:“最初的形象是鳳凰,而現在的形體是鳥的頭+部首‘鳥’。”“螽”,《說文解字》:“從
夂聲”,他卻認為其結構應該分析為“表示‘眾多’的部件(現在簡化了)+‘蟲’部件。”方法斂將“莽”的結構分析成“艸”和“犬”的會意固然有道理,但他卻認為“英”與“莽”是同類字。《說文解字》:“從艸央聲”,把“英”也當成了會意字,這顯然不合理。
金璋(L. C. Hopkins)《象形文字之回顧》(Pictographic Reconnaissances)同樣強調漢字的象形性。如對于“嵗”字,他提出:盡管《說文解字》和《康熙字典》都認為“戌”在“嵗”字中充當聲符,但“戌”作為語音提示符非常蹩腳,“嵗”到底是形聲字還是暗示性的會意字,尚不能確定。對于“鄙”,他認為構成“鄙”的兩個部件具體含義還有待探討,但可以確定的是兩者都不是語音元素。實際上,根據《說文解字》的說解,“啚”當為聲符。
另外一些西方學者認為,漢字中不存在會意字。卜弼德(Peter A. Boodberg)在《關于古代漢語演變的若干預見性評論》(Some Proleptical Remarks on the Evolution of Archaic Chinese)中提出,經常被分析成會意字的“家”“名”“東”“鮮”等字,實質上都是形聲字。據此,他大膽斷言,除了少量字符外,基本可以確定“會意字”這一形式不存在。
鮑則岳(William G. Boltz)是卜弼德的學生,他在《中國文字系統的起源和早期發展》(The Origin and Early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Writing System)中支持卜弼德的觀點。在他看來,語音是文字最本質的成分,漢字的表義成分是第二性的;所有漢字的構造中必有一個表音部件,無聲符的漢字沒有存在的合理性。他列舉了多組例子對此進行說明。如“子”在“孚”“保”“毓”“育”“汓”等字中充當聲符;“女”在“安”字中充當聲符,因為“女”很有可能曾經具有“an<?鄢?an”的發音。
鮑則岳的論述受到西方學者的廣泛關注,亨利·羅杰斯(Henry Rogers)的《文字系統——語言學的方法》(Writing System—Linguistic Approach)、彼得·丹尼爾(Peter T. Daniel)和威廉姆·布賴特(William Bright)的《世界上的文字系統》(The World’s Writing Systems)等多部論著,援引了其觀點,并表示贊同。
不符合漢字構形規律
實際上,上述兩種觀點都有失偏頗。方法斂、金璋忽視了漢字形體中攜帶的語音信息,特別是方法斂把甲骨文、金文全都視為象形字,這是不準確的。因為盡管甲骨文是迄今可知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但并不能認為所有甲骨文都是象形字。最初的古文字是形象化的,但大量的象形文字會給書寫者和閱讀者增加記憶負擔。于是,文字發展到限定符階段(即在原有字形的基礎上,增加表義或示音的符號)。有足夠多的字符需要被限定時,文字就進入了可以被穩定運用的時期,文字的形成期便結束了。
商代甲骨文含有限定符,也就是說,文字系統已經發展到了成熟階段,距形象寫詞時代已很遙遠。此外,方法斂、金璋把多數形聲字分析為會意字,也欠妥當。一方面,他們的觀點缺乏充分且合理的闡發。如金璋僅以“戌”作為語聲符比較蹩腳為由便認為“嵗”不是形聲字,并未多加闡釋。另一方面,他們忽視了漢字發展的實際情況。形聲字是小篆以來漢字構形系統的主體,“《說文》中示音構件介入的字已經占到將近90%,絕大部分是這類義音合成字”。
卜弼德、鮑則岳堅持所有字符構造中必定帶有提示聲音的要素,這也有不妥之處,因為即使在歷史演變中,增加了限定元素的字未必含有提示聲音的構件,如“葬”字。《說文解字》釋“葬”:“藏也。從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薦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可見,“葬”字不包含表示聲音的構件,即王寧教授在《漢字構形學導論》中提到的“無音綜合合成字”。再如“解”字,《說文解字》釋為“判也。從刀判牛角。一曰解,獸也”。可見,“解”也是無音綜合合成字。顯然,卜弼德、鮑則岳對漢字結構的見解有失客觀。
學術背景影響闡釋
西方文字與漢字有著性質上的差異。按照費爾迪南·德·索緒爾的分類,西方文字是表音體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詞中一連串聲音模寫出來”。漢字則是表意體系,是根據意義構造字形的。文字性質上的差異,使西方學者在看待漢字相關問題時本身就有所隔膜。又由于文字學研究背景的不同,西方學者在漢字結構的分析上難免與中國主流觀點有所差異。以下,我們具體來看影響上述西方學者的學術背景。
影響方法斂、金璋等學者的學術背景是:長期以來西方學者對文字、語言關系的誤解。西方學者相信存在不與語言相聯系、直接記錄思想的文字,其中一些學者甚至試圖創制一種表達人類思想的字母。17世紀,耶穌傳教士將中國古文字文獻帶回西方。以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為代表的西方學者認為,中國文字記錄的不是詞而是事物。萊布尼茨以漢字為模型,試圖將符號與邏輯相結合,建立一個按字母順序排列的人類思維符號系統。他的《通向一種普遍的文字》是西方學者建立普遍文字的哲學嘗試。此后,很多學者步其后塵。直到20世紀80年代,還有學者認為存在只記錄思想而不記錄語言的文字,如杰弗里·桑普森的《文字系統:語言學研究簡論》(Writing System: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明確把表達思想的符號視為文字,他把文字定義為“能夠以永恒的方式交流明確思想的視覺符號”,并以尤卡吉爾人的符號系統作為例證。
卜弼德、鮑則岳等學者的學術背景,可以概括為兩點。其一,語音中心論的影響。亞里士多德在《解釋篇》中說:“口語是心靈經驗的符號,而文字則是口語的符號。正如所有的人的書法并不是相同的,同樣的,所有的人也并不是有相同的說話的聲音;但這些聲音所直接標志的心靈經驗,則對于一切人都是一樣的,正如我們的經驗所反映的這些東西對于一切人也是一樣的。”西方傳統思維強調理性,其對文字學研究的具體影響是注重口語語音,認為口語語音可以凌駕于文字的其他屬性之上。其二,文字單向進化論的影響。格爾伯的文字單向進化論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學界的權威理論。它意味著,任何文字都經歷了語標文字、音節文字、字母文字的發展順序,所有文字發展的最終目標是羅馬文字。“單向進化論”建立在達爾文主義基礎上,很多學者都確信這一特定的方向是文字發展的唯一順序。
總之,在西方學術背景的影響下,兩派學者的觀點都有失公允。但是,卜弼德、鮑則岳等學者關注漢字所攜帶的語音信息,沒有把甲骨文等古文字全當象形文字看,相比于堅持象形、會意說的學者,是更為理性的。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