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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治下推進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日期:2023-04-25   來源:深圳特區報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焦洪昌


          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圖為前海法治大廈。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龍 攝

          提 要

          “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全面”首先體現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全過程”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國以“全過程”法治要素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全過程”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基礎和保障。未來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 深圳特區報駐京記者 莊宇輝 李萍

          “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單獨把法治建設作為專章論述、專門部署,突顯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進一步宣示了我們黨矢志不渝推進法治建設的堅定決心,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們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綱領性文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參事室參事焦洪昌在接受深圳特區報駐京記者采訪時表示,奮進新征程,深圳應加快全面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步伐,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先行探索示范,為深圳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戰略全局出發,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開啟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時代,黨運用法治方式領導和治理國家的能力顯著增強。”焦洪昌表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有其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

          “從歷史邏輯來說,體現了我們黨和國家對治國理政和治理方式認識的深化過程。從理論邏輯來說,‘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我們黨治國理政戰略思想的重要內容,是一次重大理論創新,其中,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保障和戰略舉措之一,在新征程上要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他說,從實踐邏輯來說,全面依法治國有了“時間表”“路線圖”,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他說,“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全面”首先體現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全過程”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國以“全過程”法治要素為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全過程”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基礎和保障。未來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加快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構建人類法治文明新形態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焦洪昌指出,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法治建設地位作用、總體要求和重點工作,作了全面闡述。

          “黨的二十大報告還對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作出了具體部署。”他表示,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是對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概括規定,指明了今后法治政府建設的方向和基本原則。

          他認為,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社會建設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建設法治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焦洪昌認為,要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完善社會重要領域的制度建設,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等,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現代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蹄疾步穩推進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

          “深圳有經濟特區立法權,深圳的法治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在很多領域領先于全國。特別是近年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深圳牢記囑托、勇擔使命,正蹄疾步穩推進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焦洪昌指出,奮進新征程,深圳應加快全面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步伐,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先行探索示范,為深圳建設好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過去40多年,深圳經濟特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窗口’,取得巨大成就。”他說,2020年中央賦予深圳建設先行示范區的歷史重任,其中法治城市示范是賦予深圳的五大戰略定位之一。2021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支持深圳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這是重大機遇,是對深圳的信任,深圳重任在肩,使命光榮。

          “深圳全面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過程中,要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把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與‘雙區’建設、‘雙改’示范等重大國家戰略一體推進、整體落實。”同時擔任全國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副會長的焦洪昌認為,深圳處在改革開放前沿,又有毗鄰港澳的地理優勢,加強涉外涉港澳法治工作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未來深圳應加強國內法治工作和涉外涉港澳法治工作的對接和融合,先行探索,先行示范。如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深圳作為大灣區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之一,在大灣區,特別是在前海合作區,應積極探索解決普通法和大陸法法系融合的問題。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深港兩個不同法域的法律合作,障礙最小、較容易突破的可能就是仲裁。不斷完善仲裁制度,有利于推動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他說,希望深圳和香港攜手,持續推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的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全球的國際仲裁中心、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其中特別要注意加強律師等國際法律人才的培養,不斷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持續優化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

          焦洪昌表示,“在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系,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到依法治國的每個環節,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不斷提升立法的系統性、協調性、前瞻性,為大灣區乃至全國提供示范性立法樣本等方面,深圳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