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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社會評價機制 提高信訪處理公信力

         日期:2023-07-04   來源:深圳特區報

          ■ 陳英良

          提 要

          引入社會評價機制是光明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積極嘗試,在站穩人民立場的基礎上,通過引入社區“五老”參與評議,配合“兩代表一委員”的專業意見,“專兼結合”為信訪積案化解提供新方案。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深圳市光明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推動《信訪工作條例》落細落實,在社會基層治理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防范化解社會矛盾作為推進基層治理的重要抓手,印發《光明區重大信訪事項處理結果社會評價暫行辦法》,邀請社區“五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戰士、老模范),引入以律師事務所為代表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信訪訴求及處理結果進行法理情綜合評判或法律專業評判,不斷提高信訪事項處理的公信力,推動重大信訪事項依法妥善處理,切實保障信訪人合法權益,不斷將基層社會治理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加強組織領導,著力構建社會評價保障機制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嚴格遵循自愿、公眾參與、公開、依法等原則,選取群眾評價不滿意或超期未評價的滿意度評價件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眾關注強烈、社會影響較大、具有代表性的信訪件等信訪事項,開展社會評價工作。二是選優配強隊伍。精選群眾基礎好的轄區社區“五老”,組成“五老”評理團,充分發揮其“離得近、叫得應、接地氣”的優勢;同步由區信訪部門參照組建“兩代表一委員”和法律工作者人才庫,每次特邀其中1人參與評理活動,參與疑難案件的調解說理,為審議案件注入專業力量。三是加強物質保障。區信訪部門提前規劃預算,用于社會評價工作,同步設立相應獎勵機制,鼓勵社區“五老”積極參與審議活動,延伸發展社區“五老”主動參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嚴格規范程序,不斷提升社會評價“實戰”能力

          一是前期準備到位。為妥善召開評理會議,由區信訪部門牽頭,組織信訪人和信訪事項辦理單位共同見證,隨機抽取參加評理會的評理人員,全力確保“五老”評理的公正性;同步加強培訓,提前下發資料給選定的評理人員以及熟悉案情的同事,統籌組織召開會議說明評理會的目的及意義,為“五老”“兩代表一委員”公正審議案件打下基礎。二是組織落實到位。由評理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為信訪人配備專業人員充當顧問,由信訪人與信訪事項辦理單位先后發表意見,針對有爭議的焦點問題,雙方當事人可相互提出質疑、進行辯論;同步專門安排第三方人員充當記錄員,如實記錄審議過程,并經各方審核后對審議記錄進行簽字確認。三是結果宣布到位。評理團成員就信訪人訴求及辦理單位處理結果從法理情層面逐一及時公開宣布評理意見;開展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經電話回訪、實地回訪、座談調研等方式,對案件爭議內容進行專業評價,并形成書面意見報區信訪部門,由區信訪部門及時告知各方當事人。

          強化結果運用,奮力拓展社會評價服務外延

          “三到位一處理”原則是基礎。區信訪部門充分參考評議團成員意見,嚴格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原則,訴求合理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支持、解決到位;訴求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作出解釋說明,必要時可以邀請評理團成員一同加入釋法明理;訴求無理、缺乏事實依據或不符合政策法規的,不予支持,并加強思想教育。及時對上匯報結果是關鍵。若存在訴求無理、缺乏事實根據或不符合政策法規的情況,信訪人仍堅持重復信訪的,由區信訪部門及時將評價結果上報至上級信訪部門,主動為上級決策提供參考。客觀合理對外公開是保障。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將經社會評價形成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在信訪人所在社區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的同時,發動社區群眾共同開展緩解情緒、說法明理的作用,持續推進信訪矛盾化解。

          引入社會評價機制是光明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積極嘗試,在站穩人民立場的基礎上,通過引入社區“五老”參與評議,配合“兩代表一委員”的專業意見,“專兼結合”為信訪積案化解提供新方案。

          首先,社會評價機制為信訪雙方論辯是非曲直搭建了平臺。社會評價機制不僅為群眾提供一個“說事”“話家事”的地方,同時也建立了一個講規矩、守方圓的“評理”場所,評理員們堅持“情、理、法”兼顧,既體現人文關懷,也彰顯法律莊嚴,不偏不倚站在第三方角度給出客觀意見。

          其次,社會評價機制為推動信訪事項“事心雙解”搭建了平臺。選取社區“五老”參與評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通過“辦法從群眾中找、難題在群眾中解決、用群眾的觀點解決群眾問題”,使信訪人更傾向于信服評理員的意見,有助于緩解信訪人的情緒。

          再次,社會評價機制為督促辦理單位有效履職搭建了平臺。通過評理審議,若信訪人訴求符合法律規定且合理,則需進一步提高履職水平;若信訪人訴求缺乏事實依據且無理,則發動評理員一起釋法明理,讓辦理單位得以“騰出雙手”,將精力放在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身上。

          以信訪評理方式解決糾紛,暢通了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的通道,為基層找到了破解治理重復信訪、化解積案的新路子,也是光明區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有益探索, 接下來,要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社會評價制度,推動群眾信訪事項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層。

          (作者單位:深圳市光明區信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