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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發布一批公務員管理新規

         日期:2023-02-14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深圳市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試行)》(下簡稱《獎勵辦法》)《深圳市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近日,深圳市委組織部發布了一批公務員管理新規,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公務員及時獎勵工作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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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加油鼓勁”正向激勵體系

          早在2020年12月,中組部修訂了《公務員獎勵規定》,對公務員及時獎勵工作作了完善。2022年全國公務員工作推進會也要求,要做好及時獎勵,做到獎當其功、獎當其時。

          “在市委組織部構建干部正向激勵體系‘深調研’工作中,我們發現,由于對政策不熟悉、程序不清楚,部分單位未能充分運用及時獎勵政策來激勵干部更好擔當作為。”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建立健全崇尚實干、帶動擔當、加油鼓勁的正向激勵體系,鼓勵單位用好用足及時獎勵政策,構建完善“優者獎”的工作機制,破解及時獎勵實施難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獎勵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市委組織部制訂實施了《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共18條,就獎勵適用范圍、人數比例、實施程序和結果運用等重點環節作了細化明確,增強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其中,在適用范圍方面,獎勵對象應為直接處理突發事件、直接承擔急難險重專項工作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其中從事輔助性、間接性工作的,一般不納入及時獎勵范圍。

          在獎勵種類方面,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等稱號,并明確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獎勵。

          在獎勵比例方面,按照獎勵應當嚴格標準、控制數量、向基層一線傾斜的要求,明確嘉獎人數一般不超過參與評獎人數的30%,記三等功人數不超過5%,記二等功人數不超過2%。記一等功人數根據實際研究確定。并對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及以上人員從嚴把握。

          在獎勵程序方面,分為方案制定、審批,組織實施、獎勵決定、結果備案五個步驟,并可結合實際適當簡化程序,必要時由審批機關直接確定獎勵對象。

          在結果運用方面,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要按規定頒布獎勵決定,頒發獎勵證書、獎章(獎牌),發放獎金,對其先進事跡要結合爭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進行廣泛宣傳。同時,將獎勵作為考核和晉升職務(職級)的重要參考。

          據了解,《獎勵辦法》以及時獎勵的組織實施為主線,明確了獎勵范圍、條件、比例、權限和程序,有著鮮明的特點,特別突出了及時獎勵的政治屬性。

          該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及時獎勵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功績導向,明確突發事件、急難險重專項工作要嚴格按照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國家重大利益或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等標準進行界定?!?/span>

          目前,市委組織部已推動羅湖、南山等區結合實際,運用及時獎勵辦法,對在承擔重要專項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予以嘉獎、記功,取得了較好成效,有效激勵了公務員敢于擔當,積極作為。福田、鹽田、寶安、龍崗、龍華、大鵬等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筑工務署及時獎勵工作也在積極推進之中。

          建立6項機制強化試用期管理

          黨的二十大提出加強和改進公務員工作,強調抓好后繼有人這個根本大計,健全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常態化工作機制。去年12月,市委組織部修訂印發了《深圳市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教育引導新錄用公務員筑牢信仰之基、打牢從政之基、夯實廉政之基、強化能力之基,為推動“雙區”建設、“雙改”示范等重大國家戰略加快落實見效培養堪當重任的生力軍。

          《管理辦法》適用于被錄用到深圳各級機關工作,且在試用期內的人員。試用期為1年,自辦理報到之日起計算。按照辦法,深圳將強化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專門業務、適崗培養三類培訓,同時建立健全加強政治素質考評、加強“傳幫帶”、開展談心談話和家訪、加強關心關愛、加強正向激勵和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等6項管理機制。其中,在加強“傳幫帶”方面,《管理辦法》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報到一個月內選配好輔導員,指導、幫助新錄用公務員,協助做好日常管理和試用期考核。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30天內,將要完成試用期滿考核。按照《管理辦法》,考核以崗位職責和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嚴把政治關廉潔關,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和培訓情況,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同時,將新增的輔導員評鑒意見作為確定其試用期滿考核等次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記者了解到

          去年開始,我市常態化組織開展表現優秀新錄用公務員評選工作,形成“優者獎”的良好導向。評選一般于每年12月初啟動推薦工作,1月中旬前完成評選工作。從今年開始,我市表現優秀新錄用公務員評選將與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一并部署開展。評選為表現優秀新錄用公務員的,市委組織部將公布優秀名單,進行通報表揚,并作為各類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