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灣區發展指數研究報告(2022):通過執法合作常態化、大數據共享機制促進粵港澳執法合作
日期:2023-07-28 來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23年7月28日,中共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社會科學院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了《世界灣區發展指數研究報告(2022)》。
加強粵港澳執法合作的協調和合作,建立執法合作協調機制。其一,粵港澳政府應落實已經簽署的區域行政協議。其二,成立執法合作協調小組,開展聯席會議,領導聯合執法。可以由廣東省級行政長官或廣東九市市級行政長官共同參與,與香港、澳門兩地行政長官定期或不定期提議召開會議,對區域內協同執法事宜進行磋商部署。可以對大灣區內的行政執法合作提供指導,又可以協調和監督行政執法合作行為。其三,整合三地各市區內執法力量并共享跨域執法信息,集中力量克服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環境治理及通關安檢等執法難點。[5]由執法合作協調小組牽頭,對接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擬定行政執法合作協調清單,分階段實現粵港澳執法合作,形成常態化、制度化機制,并以常態化、制度化機制破除政府間的行政壁壘,實現執法部門采用統一執法標準,遵守統一執法程序,以及實行跨區域風險防控協作。
政府部門掌握了大量社會信息,行政監督信息資源集中,缺乏信息共享與協作將導致公共數據資源難以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各執法部門應當增強信息共享意識,打破部門信息資源壁壘和數據保護主義,利用互聯網建立區域信息交流平臺,充分挖掘部門內部信息的價值,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庫,可以實現跨區域案件信息的及時移送,通過執法大數據共享增強行政部門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行政資源使用效率,降低行政執法的成本。例如,《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進口岸監管部門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粵港澳各地政府應推進數字化監管建設,實現粵港澳市場監管對接,對區域性風險進行聯防聯控。打破行政壁壘,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實行區域綜合監管執法,強化協同高效監管,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建立全新的、高效的跨省市執法協同機制,對于出現的跨區域問題開展聯合檢查、聯合懲治。同時,通過大數據建立區域性風險分析和防范機制,對于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的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風險監測與預估能力以及聯合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世界灣區發展指數研究報告(2022)》
責任編輯:吳禹霖 張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