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新移民精神生活既要重“量”更要重“質”
日期:2023-08-29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李燕燕
提要
深入探索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的策略具有重要意義。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社會與城市新移民共同合作。
一個民族的復興需要強大的物質力量,也需要強大的精神力量。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了未來五年我國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中華民族凝聚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不斷增強”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豐富”不僅要體現在“量”上,更要體現在“質”上。改革開放以來,伴隨中國式現代化深入推進,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社會供給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滿足,對高質量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長,特別是對高質量精神生活的需求也逐年增加。
城市新移民是人民群眾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因移居的特殊境遇,其精神生活呈現出相對剝奪感明顯、發展性消費偏低、孤獨與漂泊心理凸顯,基本保障條件不足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人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的“短板”。因此,深入探索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的策略具有重要意義。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社會與城市新移民共同合作。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為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提供服務保障
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是發展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政府應承擔起提供服務保障的主導責任,積極改革“身份”限制的制度,優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改革“身份”限制的制度。1958年來我國實行的二元戶籍制度,讓戶籍成為“身份”的標簽,也成為人們獲取社會資源的依據,無形之中將一些未獲得城市“身份”的新移民排斥在外,使其精神生活面臨諸多直接或間接的不平等。雖然近些年政府增加了社保、積分等分配依據,但因二元結構依然存在,其對城市新移民的“身份”限制并未根除。要消除“身份”限制,就要突破二元結構,凸顯貢獻性分配依據,即能反映城市新移民為城市作出貢獻的因素,如納稅年限、志愿服務等。同時,統籌推進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領域的改革,全方位解綁“身份”的限制,為城市新移民與城市原住民共同享用城市精神生活資源,提供制度保障。
優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城市新移民對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強,這要求政府不斷優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升級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服務模式,以提供更豐富也更優質的公共文化服務。在服務范圍方面,要擴展公共文化空間,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促使公共文化服務資源向城市新移民延伸和傾斜;在服務內容方面,要創辦更多的文化惠民工程,開展更豐富的文化活動,提供更充足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滿足城市新移民多樣化和個性化的精神生活需求;在服務質量方面,要優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和標準,升級文化服務中心的功能,發展高品質的文化事業,為城市新移民提供優質的文化服務;在服務模式方面,要精準對接城市新移民的精神生活需求,推廣“訂單式”“菜單式”的服務,讓城市新移民在“群眾點單”與“政府買單”的有效對接中,獲得更為精準、有效的文化服務。
發揮社會參與作用,為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提供條件支持
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需要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大眾傳媒、社區等多元社會力量的參與作用,為其精神生活提供條件支持。
用人單位應在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上有所作為。畢竟,高質量精神生活具有雙贏的能動效用,不僅讓城市新移民自身受益,也會激發其勞動熱情,提高勞動效率,讓用人單位受益。首先,用人單位應為城市新移民勞動權利的實現提供條件保障。用人單位要切實地實行公平就業,避免因偏見、歧視等增加城市新移民的相對剝奪感;同時也要尊重城市新移民休息休假、獲取勞動報酬等合法權益,為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提供時間和條件保障。其次,用人單位應為城市新移民創造精神生活的條件。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發展企業文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建設內部文化活動和運動休閑的設施,舉辦特殊節日慶典等,為城市新移民創造更多精神生活的條件。
工會組織應維護好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的權益。工會組織是勞動者群體的代表,也是勞動者群體權益的維護者。為了更好地維護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的權益,工會組織首先應積極推進城市新移民依法入會,也就是將其納入到工會組織維護范圍。在此基礎上,工會組織可以為城市新移民設置服務熱線,幫助其解決困難,排解心理壓力,引導其盡快融入城市生活;也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生活服務活動,如心理輔導、法治講座、技能培訓、文藝活動等,讓城市新移民獲得更多的精神生活資源。
大眾傳媒應給予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以關注和引導。大眾傳媒是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的重要載體,也是影響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因素。為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要充分發揮大眾媒體的作用。其一要糾正對城市新移民的排斥、偏見和歧視,宣傳城市新移民對城市的貢獻,拉近其與城市之間的社會距離;其二要傳遞積極、向上的精神生活理念,引導城市新移民正確認識精神生活,追求高層次的精神生活;其三要利用文字、聲音、圖像、視頻等多元的媒體技術,承載豐富的精神生活信息,為城市新移民提供豐碩的精神盛宴。
社區應對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起到推動作用。目前,城市新移民多以散居的形式生活在社區,可以發揮社區文化服務功能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一是增加社區文化娛樂設施,建設社區文化活動場地,發展社區文化隊伍,組織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活動,營造良好的精神生活氛圍,使城市新移民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二是設立社區志愿隊,為城市新移民提供志愿服務,使其感受到社區溫暖,對社區產生歸屬感;三是發揮社區德育的作用,涵養城市新移民的道德素質、法治素質、心理素質等,促使其實現精神境界的提升。
發揮自身主體作用,為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提供素質基礎
推進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高質量發展,關鍵在于城市新移民自身,要發揮主體能動性,正確認識精神生活,主動參與學習,轉變客居心理,拓展社交網絡,為其精神生活提供素質基礎。
正確認識精神生活。城市新移民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認識到精神生活不是可有可無的,也不是無關緊要的,對人的全面發展是極為重要的,應給予高度的重視;也要認識到精神生活的意義不僅在于消遣、娛樂、怡情等,更在于豐富人的內心世界、培養個人素養和提升精神生活品質;還要認識到精神生活是需要投入和規劃的,要合理規劃自己的精神生活,給予精神生活足夠的投入,這不僅包括財、物等有形投入,也包括時間、精力、情感等無形投入。
主動參與學習。個人精神素養是決定城市新移民精神生活質量的根本因素,但精神素養不是人與生俱來的,而是在后天學習中培育的,因此城市新移民應主動參與學習。具體而言,一是要主動參與生存性的學習,如職業技能培訓等,讓自己能夠掌握城市生存必備的知識、技能和素養,鋪墊其精神生活的根基;二是要參與發展性的學習,如學歷提升等,讓自己能夠在城市中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實現其精神生活的拓展;三是要參與拓展性的學習,如興趣學習等,讓自己能夠在其中體味生活趣味,找到精神寄托。
轉變客居心理。城市新移民要轉變客居心理,意識到自身的城市主體地位。事實上,當城市新移民選擇遷移到一個城市時,就不再是這座城市的“過客”,而是與城市原住民一樣是這座城市的一部分。城市新移民必須樹立“這是我們的城市,我是城市的一員”的觀念,積極參與城市生活,享受城市的精神文化活動,而不是抱著一種過客的心態和事不關己的想法。唯有這樣,城市新移民才能克服因客居而產生的漂泊、孤獨、自卑等負面心理,為其精神生活提供強大的心理支持。
拓展社交網絡。社會交往是城市新移民獲得社會支持、情感支撐的重要途徑,也是城市新移民精神交往的重要載體。城市新移民要拓展社交網絡,首先要敢于交往,不畏懼城市中的異質眼光、污名印象,積極開展社會交往,同時也要敢于拒絕消極的社會交往;其次要誠于交往,做到“內誠于心,外信于人”,使得社會交往能夠得以深化和延續;最后要善于交往,把握好社會交往方向,遵守好社會交往禮儀,掌握好社會交往技巧,有效拓展社交網絡。
(作者系深圳大學移民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
【本文系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粵港澳大灣區新移民高質量精神生活策略研究”(SZ2021B006)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