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發展學術 服務社會
        歡迎訪問深圳市社會科學網 今天是

        社科簡訊

        加快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

         日期:2023-08-01   來源:深圳特區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浦江經驗”,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和鄉村治理協同推進機制,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立足數字時代,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愈發成為一項緊迫課題。本期欄目對該話題進行理論問答。

          主持人:王玥

          嘉 賓:趙中源(廣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強化制度保障,實現技術理性向制度理性轉變

          主持人:目前我們在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方面還有哪些難點要突破?

          趙中源:一是制度建設和機制保障問題。現階段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不僅在立法層面存在缺失,在制度執行層面亦存在問題。同時,數字化協同方面的制度以及對于數字化平臺、大數據治理等的監管規則也不完善。所以,應強化制度保障,實現技術理性向制度理性轉變。同時,推動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還需構建一套科學、系統、合理的改革流程運行機制,如準入機制、監管機制、評估機制、標準化機制、退出機制等,確保改革執行不走樣。

          二是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提升數字能力,培育專業化數字人才。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與智能化轉型,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的數字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通過切實有效的數字化能力培訓,提升黨政機關和干部隊伍的數字素養,樹立數字治理理念,特別是運用數字分析和解決社會治理問題的能力。此外,需要轉變人才理念,通過健全人才評價體系與改善人才成長環境,盡快解決專業化數字人才缺口問題,為市域社會治理的科學有效推進提供強有力的智力與技術支撐。

          三是跨部門協同與多元治理主體有效參與問題。市域社會治理數字化與智能化轉型是一項涉及城市改革發展等方面的系統工程,首先需要通過科學設計,切實處理好科層間和部門間權責不清、認知不同、步調不一等問題。市域社會治理關涉多元治理主體的切身利益,促進各治理主體的有效參與,需要在強化黨的全面領導的基礎上,科學設置各主體的權責利的配置問題,特別是提升各治理主體的數字認知與數字運用能力,這是促進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治理現代化新局面的根本所在。

          要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協作互動治理格局

          主持人:在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方面,城市與鄉村側重點有哪些不同?

          趙中源:就城市而言,城市在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上要側重于解決數字治理所主張的整體性、系統性治理與傳統政府組織的科層制架構間的矛盾。城市數字化治理的難點不在技術本身,而在傳統科層制中的條塊分割架構、部門主義權力觀念、政府組織架構及其職能設置與數字治理對整體性、協同性的要求不契合。既有政府組織與技術的不匹配、不協調將阻礙城市社會治理數字化向前發展。并且,原有以單一的行政機制為主導的治理模式已經無法滿足城市社會治理的數字化轉型對于資金、技術、人才等多方面的挑戰,所以,需要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高效協同、整體智治的協作互動治理格局。

          就鄉村而言,鄉村在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上要側重于數字治理與鄉村社會的互動、調適與融合。傳統鄉村社會是“生于斯、長于斯”的熟人社會,傳統鄉村治理情境是以鄉土人情關系為基礎,遵循鄉村人情治理規則。數字治理是以技術理性的邏輯,利用數字技術和數據思維進行過程治理,極力排除人情關系的影響,具有非人格化的治理特征。無論在形式還是在內容上,數字治理規則與鄉村社會的結構特征都存在著張力,鄉村熟人社會的鄉土性容易導致數字治理規則在鄉村社會失靈。所以,要在數字治理與鄉村社會的互動、調適與融合中實現鄉村社會治理數字化的良好治理效能。

          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主持人:讓社會治理更高效,您有何建議?

          趙中源:一是以社會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提升治理效率。基層治理應該以社會需求和問題為導向,以本地民生服務為導向,基層社會建設項目要盡可能地吸納社會民意。此外,在考核制度上,對基層治理績效的考核應以解決本地突出問題和矛盾為主,將社會公眾的評價納入考核指標,讓基層干部更能真正回應社會民眾的需求,提升治理效率。

          二是促進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協同運作提升治理效果。基層社會有其自身的運作邏輯,在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中,要重視非正式制度的地位和特殊作用,促進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協同運作。

          三是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提升治理效能。基層是國家與社會的結合部位。僅僅依靠政府治理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的自我治理,需要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能將群眾性自治力量轉換為強大的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構建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的基層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