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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大力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日期:2023-08-02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趙強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公平是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

          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必須發揮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進而更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要求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

          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深圳能夠創造出令世界矚目的發展奇跡,民營經濟功不可沒;深圳民營經濟能夠蓬勃發展,與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息息相關。

          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經濟職能的制度性安排和權威性表達,具有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是企業投資興業的主要參考和決策依據。深圳要堅定不移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注入持久的動力。

          營商發展環境好不好,不能只聽怎么說,而要看怎么干。要深入調研、廣開言路、拓展思路,進企業、下車間,聽取廣大民營企業家的心聲,將生產經營中的實在需求真實客觀地反映到立法設計以及司法實踐中去。要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引導民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通過做到既“嚴管”又“厚愛”,促進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同時,要學會用法治方式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排憂解難,不斷提升民營經濟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需要法治保駕護航、撐腰打氣,需要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滋養、潤澤。在高質量發展進程中,深圳要始終堅持以法治化思維和方式高標準推進營商環境建設,奮力打造穩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引領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努力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