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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圖讀懂《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

         日期:2023-08-30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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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背景

          2017年1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開發合作區。 面積約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園區面積3.02平方公里,香港園區面積0.87平方公里。

          區位優勢突出

          跨境合作條件優越

          深圳園區與香港園區一河之隔,直接跨境接壤,是深港科技創新合作最直接的對接點。

          經濟基礎雄厚

          科技創新活力強勁

          深圳營商環境好,民營經濟發達,創新創業氛圍濃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優勢明顯。香港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實行自由港政策,擁有專業化的服務機構體系和高度開放的科研環境。

          深港合作開發意愿強烈

          協同發展潛力巨大

          雙方合作共識度高、意愿積極、互動活躍, 基本形成了高效協作、相互支撐的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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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協同香港推進國際科技創新這一中心任務,牢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重大戰略機遇,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堅持深圳園區和香港園區協同發展,堅持著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創資源,充分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超級聯系人”作用,構建最有利于科技創新的政策規則體系,建設國際領先的科研實驗設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備的科技創新生態體系,率先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極點,努力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二)發展定位

          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

          利用深圳園區獨特的“平臺”和“通道”作用,鏈接國際科技創新網絡,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

          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

          發揮深港科技產業互補、園區跨境接壤以及深圳園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勢,對接香港及國際先進科研規則,為新時期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擴大開放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

          打造國際一流中試轉化服務平臺,為大灣區建設持續產生高質量的科技創新供給。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皇崗口岸整體完成重建,深圳園區監管模式運作成熟,與香港園區基本實現要素流動暢通、創新鏈相通、人員交流順通。

          到2035年,與香港園區協同成為世界級的科研樞紐,有力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深港科技創新走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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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布局

          (四)區域聯動格局

          聯動深圳光明科學城,推動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相互促進、相得益彰。聯動香港園區,積極配合香港科技創新發展戰略,有力支撐香港北部都會區規劃建設。聯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深港、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節點,輻射帶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

          (五)區內空間布局

          主動銜接香港園區空間功能布局、建筑形態,構建“一心兩翼”的總體空間格局。

          (六)分區監管布局

          在福田保稅區等海關監管區域建立產業、機構和個人“白名單”制度,實行“一線”“二線”分線管理,促進創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動,創造高度銜接香港及國際的科研制度環境。

          (七)重大基礎設施布局

          完善區域對外交通網絡

          引入穗莞深等城際鐵路,實現深圳園區與深圳光明科學城、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等軌道交通連接。

          優化區域內部交通網絡

          構建“五橫六縱”道路網絡,推進落馬洲大橋和連接線改造。建設與香港園區的跨境通道,實現雙方園區科技人員便捷往來。

          推動口岸及周邊片區改造

          加快推進皇崗口岸整體重建和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改造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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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同香港推動國際科技創新

          (八)推動深港雙方園區協同發展

          深圳園區主動加強與香港園區的規劃銜接,協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園區運營管理,強化“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統籌開發利用。

          (九)支持港澳高校優勢學科發展能級躍升

          引進港澳知名高校優勢學科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跨學科基礎研究及技術攻關。

          (十)聯手打造國際一流科技創新平臺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資源深度融合。設立聯合研發中心,推動深港及粵港澳大灣區應用基礎研究能力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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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

          (十一)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突破發展

          (十二)支持先進生物醫藥技術創新應用

          (十三)加快布局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發展前沿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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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十四)便利科研人員進出

          先期采取“一線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關模式。與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實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

          (十五)實施貨物分線管理

          對貨物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監管模式,經“二線”進入深圳的貨物,按照進口貨物有關規定征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十六)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

          允許科研資金跨境資助深港兩地科研項目,借鑒國際經驗和香港做法,研究完善科研資金監管制度。

          (十七)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支持經備案的科研機構及企業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實現科學研究數據跨境互聯互通。

          (十八)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探索知識產權跨境轉讓交易路徑,形成可借鑒、可復制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十九)營造與香港趨同的稅負環境

          對特定封閉區域內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十)實行國際化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允許雇主購買香港雇員補償保險,鼓勵積極研究探索優化工傷保險待遇結構。

          (二十一)全面接軌國際科研管理體制機制

          深入實施政企聯動機制,支持企業等社會力量設立科學基金、科技獎項。

          (二十二)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準入制度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試點實行企業登記注冊行政確認制,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場景式主題服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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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匯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臺

          (二十三)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

          支持組建世界創新城市合作組織,推動全球創新城市之間的機制對接、平臺對接和項目對接。

          (二十四)構筑國際創新人才港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為外籍人才(包括外籍香港居民人才)申請簽證、居留證件提供便利,集聚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科技領軍人才。

          (二十五)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務

          建設公共科研設施和儀器服務平臺,為合作區內科研機構、企業等提供開放共享的科研設施。

          (二十六)塑造國際化高品質的科研生活社區

          建設多元優質的國際化高品質生活配套設施,實施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科學配置高端人才生活空間,完善服務標準體系,創新園區治理模式,提升對國際科研人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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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措施

          (二十七)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

          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深圳園區規劃建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二十八)強化法治保障

          充分發揮“ 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在遵循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前提下,探索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香港、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

          (二十九)完善合作機制

          在深港雙方組建香港園區聯合專責小組的基礎上,深化深港雙方合作區建設發展協調機制,建立定期會晤制度和專題會商制度,統籌合作區政策制定、合作開發等重大事項。

          (三十)加強組織實施

          在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推進深圳園區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等。

          本版制圖:邢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