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和委員“一起來商量”,為深圳法治化營商環境再優化支招
日期:2023-11-13 來源:深圳特區報
法治是深圳的特質,公開透明、可預期的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將為深圳高質量發展添底氣、增韌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今年,市政協緊扣中心,將“以法治化營商環境再優化保障高質量發展”列入年度協商計劃,自4月份以來,由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牽頭,成立了法制保障、政務服務、執法監管、公正司法、創新創業支持等5個調研組,結合主題教育“大走訪、大座談、大起底”調研工作安排,通過實地走訪、座談、函調、問卷調查等方式,對相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重點產業、企業等開展調研30余次,民主監督4場、“深聊會”1場,其間調研組還到杭州、諸暨開展了考察,形成了內容豐富詳實的調研報告。170多名市、區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積極參與,提交協商建議46篇,共計11萬余字。
在11月10日的“一起來商量”市領導和委員面對面協商座談會上,委員、專家們在調研的基礎上積極為深圳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支招。
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顯著但仍需再優化
近年來,深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穩步推進,《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深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和支撐。
市政協常委、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廖遠飛作主旨發言時表示,雖然深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雖然取得顯著成效,但對標先行示范的要求、對標高質量發展需要,還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需要再優化再提升。他從司法保障、政務服務、執法監管、溯源治理、法治環境提升5個方面提出29條建議。
在司法保障方面,廖遠飛建議,要完善立案保障機制,提高司法效率。同時,要規范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細化“情況緊急”的審查標準、操作流程和舉證要求,防止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暢通渠道,高效處理保全異議,健全訴前調解財產保全機制。此外,要降低財產保全對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對繼續使用不產生重大貶損的設備、廠房等,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允許企業繼續合理使用。在保障申請執行人能夠實現權利的前提下,審慎凍結基本賬戶。
對于執行難問題,廖遠飛建議,要加大強制執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執行人力不足、執行措施不到位不及時、終本率過高等突出問題。同時,他還提出,可以建立社會參與執行機制,發揮律師作用,探索律師參與執行路徑。
在政務服務方面,廖遠飛提出,要完善基層法律服務網絡,借助社會綜合治理“網格化”經驗做法,相關部門牽頭全面整合公益律師、法律服務機構等資源,建立涉企法律服務項目清單并常態化更新,要突出“普惠式”、創新“個性化”,為網格內企業提供及時、全面、權威的法律服務,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同時,要全力支持企業海外發展。“建議全面梳理匯總目前深圳海外涉訴的企業名單和相應訴求,成立海外應訴專家團隊,為企業應訴提供法律支持。為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應訴提供資金支持,全力護航深圳企業海外創業。”
在執法監管方面,廖遠飛認為,應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他建議,推進“信用+執法監管”,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企業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檢查比例和頻次,降低執法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應有效約束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廖遠飛表示,涉及企業、行業發展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必須經過聽證程序。同時大力推進數字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通過運用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提出初步處理建議,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
廖遠飛還強調,要建立民營企業行政執法保障機制。切實落實民營企業權利保障措施,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平衡好民營企業權利保障與相關利益者權益保護,在行政執法中探索合規減罰和免罰舉措,為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此外,廖遠飛認為,應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整合、上傳執法數據,讓涉企執法在“陽光下運行”。
在溯源治理方面,廖遠飛提出,應加強對虛假清算惡意注銷查管力度。法院加大對被告主體狀態審查,嚴防無主體資格企業進入訴訟程序。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市場主體申請注銷公示力度,及時阻斷惡意注銷。將存在惡意注銷企業行為的股東納入失信黑名單,通過以案普法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在法治環境提升方面,廖遠飛提出,要提升商事仲裁法律服務水平。吸引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在深圳執業,推動本地仲裁機構進一步接軌國際仲裁通行規則,擴大國際業務。依托深圳駐海外經貿代表機構,支持完善深圳國際仲裁院海外工作平臺建設,通過合作方式在海外建立國際仲裁庭審中心,逐步完善在歐、亞、非的全球庭審中心網絡,提高深圳涉外仲裁影響力和服務能力。
同時,積極爭取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開展知識產權仲裁試點。參照香港新修訂《仲裁條例》規定,知識產權爭議可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取河套合作區知識產權仲裁試點落地,為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完善作出探索。
打造優質、便捷、高效的全域法律服務生態
“深圳應兼顧制度創新與市場需求,打造優質、便捷、高效的全域法律服務生態。”市政協常委、市社會科學院(市社會科學聯合會)黨組書記、院長吳定海表示,當前,深圳法律服務集聚區建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也面臨統籌協調不夠、資源聯動不足;過于強調物理空間集聚、虛擬集聚建設不足等問題。為此,他建議,深圳全域法律生態應以福田律師服務集聚為行業基礎,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為核心動力,其他園區法律服務為特色平臺和服務渠道,多區域聯動,錯位、融合發展,合作共贏。
“加強科技賦能,突出互聯網等數字技術在鏈接服務要素資源和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的應用,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也是深圳在法律服務高地建設競爭中的優勢所在。”吳定海建議深圳通過上線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專區,運用數字技術實現法律服務“云集聚”,實現用戶進一個口獲得深圳全市法律服務資源。他認為,可在現有i深圳APP公共法律服務專區增加相關服務功能區設置,設置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微信小程序,將律師、公證、仲裁、調解、鑒定、域外法查明、中立評估、知識產權、合規管理、司法審判等核心服務功能納入其中。
“產業鏈+法律服務”讓產業和法律服務雙向奔赴
市政協委員、市律師協會會長、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張斌認為,法治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律師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創新鏈高質量發展方面有著重要的法律服務保障作用。
為此,他建議深圳全面搭建“產業鏈+法律服務”供需對接平臺,暢通“20+8”產業協會與律師協會之間、需求企業與律師事務所之間建立長效交流合作機制,既讓產業找得到服務,又讓律師找得到企業。
同時,張斌認為,深圳可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產業法律服務網絡。線上推動律師協會與各產業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端口直達互通,讓服務觸手可達;線下依托各產業園區與律師事務所建設產業法律服務中心、律師工作站,打造產業法律智庫、產業法律服務團,構建全方位的產業法律服務網絡。發揮律師在產業政策重大決策中的法律咨詢作用。
小微企業是深圳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張斌表示,應加強對小微企業法律服務供給。加大對新興科技企業法律幫扶力度,為小微企業提供團購式、普惠式優質法律服務,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和政策咨詢支持,降低小微企業運營法律成本,防范化解小微企業風險。
涉外法律人才緊缺急需引進培養
面對日益增長的深圳涉外商事法律服務,深圳做好準備了嗎?
市政協委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璇給出了一組數據:截至2023年9月,深圳有23515名律師,律所1250家,但全市涉外律師人才數量僅大約1000名。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中,深圳僅有27名。反觀涉外法律服務市場需求,2022年,深圳市外貿進出口3.67萬億元人民幣,規模再創歷史新高,法律服務需求日益旺盛,僅外貿領域,就需要大量國際貿易“337調查”“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專業律師;深圳科技企業出海還涉及跨境合規、跨境知識產權交易、跨境融資等大量法律服務需求。
“涉外律師培養又有其規律性,難度大,周期長,要加強涉外律師人才隊伍及專業化建設。”周璇建議,要快速推廣新型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為吸引涉外律師人才提供土壤和便利;探索申請進一步開放法律服務市場,放寬對外籍律師在深圳執業的限制;將符合條件的涉外律師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給予鼓勵,吸引全國涉外律師人才到深圳執業等。
周璇還提出,鼓勵和支持涉外律師研發涉外法律新產品,建立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務產品庫,豐富細分領域的法律服務產品供給。
“深企‘走出去’面臨巨大風險挑戰,亟需專業服務支撐。”市政協立法協商咨詢專家,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通證數字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恩漢建議,要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對產業合規支持力度。他提出,可以出臺《深圳市發展涉外法律服務行動方案》,對在深執業的涉外律師領軍人才給予適當補貼。同時由市商務局牽頭,聯合市知識產權局、市貿促委、深圳海關、市律師協會等建立涉外重大商業糾紛快速響應機制,為涉外糾紛企業提供支持。探索成立企業海外維權互助基金。此外, 他建議,為數字企業提供東道國在數據安全、信息保護、反壟斷等方面的法律合規咨詢服務,及數據安全出境“體檢”。
編輯 劉悅凌 審讀 吳劍林 二審 張雪松 三審 陳晨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周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