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立成:推進新時代中國網絡法治建設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日期:2023-12-12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寧立成,系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江西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習近平總書記向2023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開幕式發表視頻致辭時指出,當今世界變亂交織,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如何解決發展赤字、破解安全困境、加強文明互鑒,是我們共同面臨的時代課題。我們要深化交流、務實合作,共同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邁向新階段。互聯網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對監管和治理形成巨大挑戰。法治是互聯網治理的基本方式,運用法治觀念、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動互聯網發展治理,已經成為全球普遍共識。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和建設網絡強國的偉大實踐中,走出了一條既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又有中國特色的依法治網之路,為全球互聯網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建設網絡強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必須推進網絡法治建設,統籌推進網絡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法治力量護航數字中國高質量發展,共同推動全球互聯網治理法治化進程。
推進網絡法治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和建設網絡強國的必然要求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今年3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新時代的中國網絡法治建設》白皮書,全面介紹了我國網絡法治建設的情況和經驗。網絡法治既是數字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數字文明建設的重要成果。
當前,網絡技術的發展給人類帶來巨大而深刻的影響,如何治理好網絡,實現由網絡大國向網絡強國邁進,發揮網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推進新時代中國網絡法治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在網絡治理領域的具體體現。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離不開法治。實現網絡治理的現代化,提高網絡治理能力,建設網絡強國同樣也需要法治,網絡法治是我們的必然選擇。
統籌推進網絡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了“十一個堅持”,其中之一是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國的兩個重要方面,二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網絡法治也包含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兩個重要方面。互聯網的高度聯通,讓世界變成了“雞犬之聲相聞”的地球村,相隔萬里的人們不再“老死不相往來”。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既是回答時代課題的必然選擇,也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呼聲。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必須統籌推進網絡的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二者不可偏廢。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網絡法治建設,將法治融入網絡治理的各個方面,努力構建完備的網絡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網絡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網絡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網絡法治保障體系,網絡國內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一系列互聯網領域法律法規出臺。網絡立法、網絡執法、網絡司法、網絡普法、網絡法治教育一體推進,國家、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網民等多主體參與。這些實踐為我國構建和諧、安全、有序的網絡空間提供堅實基礎,也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網絡的涉外法治是我國參與網絡空間治理的關鍵保障,是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上提出了全球互聯網發展治理的“四項原則”“五點主張”,倡導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這一理念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和積極響應。“四項原則”,即尊重網絡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五點主張”,即加快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打造網上文化交流共享平臺,促進交流互鑒;推動網絡經濟創新發展,促進共同繁榮;保障網絡安全,促進有序發展;構建互聯網治理體系,促進公平正義。其中“構建互聯網治理體系、促進公平正義”的主張對如何治理互聯網問題作出重要論述,指明了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治理方式。全球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愿望相同,應對網絡安全風險的挑戰相同,加強網絡空間治理的需求相同。要積極開展網絡法治國際交流合作,共同參與全球網絡治理體系變革。
加強網絡法治國際交流合作,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互聯網日益成為推動發展的新動能、維護安全的新疆域、文明互鑒的新平臺。網絡空間具有全球性,僅憑一國力量無法實現網絡空間的有效治理,各國應協同合作,加強網絡法治國際交流,推動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打造多邊、多方參與,以共進為目的、以共贏為目標的互信共治體系,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具體來講,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各國應發揮聯合國在全球網絡空間治理中的主導作用,通過拓展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網絡事務合作,支持、推動、參與聯合國在移動通信、云計算、大數據等關鍵技術和重要領域制定全球性公約與標準化規則,堅決反對通過侵犯他國網絡主權、使用武力、干涉他國內政等方式暴力開展網絡國際治理。地域性國家之間可通過簽訂區域伙伴協議,圍繞網絡安全、數字經濟發展等網絡領域協同參與形成區域性網絡治理規則。
廣泛開展交流合作。推動建立信息化領域國家間互信對話機制與磋商機制,聯合舉辦雙多邊論壇對話等活動,推動雙多邊國家間網絡安全國際執法司法合作,加強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機構合作,促進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共同推進網絡協商治理。
努力搭建對話平臺。為保障各國間的網絡法治交流順利開展,各國應在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礎上,搭建起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網絡法治國際交流平臺。發揮平臺優勢,使各國就網絡立法、執法等網絡法治建設情況交流觀點、經驗,實現互聯網資源共享、責任共擔、合作共治。積極開展網絡法治國際交流合作,共同參與全球網絡治理體系變革,加快促進全球網絡治理法治化,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共同創造人類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