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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高水平仲裁服務改革開放

         日期:2023-12-18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趙鑫

          今年是改革開放45周年,也是深圳國際仲裁院成立40周年。40年來,深圳國際仲裁院見證了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歷程,一路大膽探索,一路創新突破,為改革開放貢獻了仲裁力量。

          先行先試,為市場化改革破冰探路。相比訴訟,仲裁是一種更具靈活性、更能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商事糾紛處理機制。一地的仲裁服務水平能夠反映當地的市場化改革程度,也是衡量營商環境“軟實力”的重要指標。深圳國際仲裁院是粵港澳地區第一家仲裁機構,40年來,“率先”“第一”“首創”始終是深圳國際仲裁院的“關鍵詞”:全球首創對特定仲裁機構進行專門立法、開創中國內地仲裁裁決域外執行先例、率先創設粵港澳商事調解合作機制、率先探索中國資本市場糾紛解決“四位一體”新機制……這些先行先試既豐富了市場化改革實踐,也為市場主體的健康成長提供了土壤。

          有容乃大,以全球視野堅持擴大開放。仲裁不是“閉門造車”,相反,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成為仲裁的主要任務。早在1984年,深圳國際仲裁院就開始聘請境外仲裁員,這也開創了我國聘請境外仲裁員的先河。改革開放以來,深圳國際仲裁院持續推進治理結構、仲裁員結構、案件結構等六個方面的國際化,2022年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案件總爭議金額躍居亞洲第一、全球前三,被《全球仲裁評論》評為2022年“重點關注的亞太區域國際仲裁機構”及“中國首選”,進一步提升了深圳在國際仲裁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增強了我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底氣與信心。

          改革開放既是一場實踐,也是一種精神。40年來,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實踐意義不僅在于解決了一樁樁商事糾紛,更在于傳遞出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改革開放精神。如今改革開放的宏闊畫卷中已有深圳國際仲裁院的筆墨點點,未來深圳國際仲裁院也將在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中書寫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