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會長杜春:完善銜接需在“聯動”二字上做文章
日期:2023-12-25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戚金城
日前,《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規劃》(下稱《前海總規》)正式發布。在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會長杜春看來,前海作為“特區中的特區”,近些年在推動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聯營、鼓勵灣區律師到內地九市執業、搭建粵港澳律師交流平臺等方面作出了可貴的探索。他認為,《前海總規》制定了今后一段時期清晰的目標任務,著力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面向世界的前海將大有作為,還要持續深化法治領域規則對接、機制銜接。
前海探索形成一系列可推廣的經驗
潮起前海,法治保障。《前海總規》規劃期至2035年,為前海高質量發展再次注入澎湃動能。杜春說,前海借鑒香港、澳門的先進經驗,在法治領域中,關于市場準入、營商環境、社會治理等方面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在制度創新上做了很多探索。據統計,截至2022年底,前海新增制度創新全國復制推廣數共有11項。
“前海還在涉外涉港澳的司法銜接機制上做了大量探索,例如民商事判決互認執行,逐步探索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機制,引入港澳法律專業人才擔任陪審員、監督員、仲裁員、調解員……港澳專業人士參與內地司法審判,越來越發揮著重要作用。”杜春表示,這些探索和取得的經驗,為中央立法和內地、港澳制定司法協助相關制度安排提供了經驗。
充分發揮粵港澳律師聯動作用
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杜春表示,《前海總規》在涉外法治領域制定了清晰的目標和路線圖,其中特別提到推進“兩中心”(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國際商事解決爭議中心)的建設,還涉及經濟管理、對外開放、社會治理等各領域。前海可以在中央授權之下先行探索,與香港、澳門實現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與美國舊金山灣區、日本東京灣區的單一制度和法域相比,我國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在對外開放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和沖突。對此,杜春表示:“這恰恰是我們灣區存在的獨特優勢。”他認為,“香港、澳門是和國際高度接軌的城市。我國在和世界交往接軌過程中,如果能借鑒港澳的先進做法,并率先處理好內地與港澳的差異沖突,就能為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和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經驗。”
在對外開放和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進程中,法治是堅實保障。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作為前海重大平臺之一,著力構建“兩中心一高地(知識產權保護高地)”功能布局。杜春表示,港澳律師在構建“兩中心一高地”功能布局上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不僅擁有豐富的處理跨境及國際法律事務的經驗能力,還是借力海外高端法律服務資源網絡的超級聯系人,可以和前海及內地律師在處理跨境、涉外及國際法律事務中進行密切合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幫助中國企業‘走出去’、外國企業‘走進來’,推動深圳實現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充分發揮粵港澳律師的聯動作用,創設形成更緊密更有實效的合作機制,應是今后前海建設的重要發力點之一。”
多元力量共同參與前海法治建設
杜春表示:“為處理灣區規則銜接事務,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事務專責小組,廣東、深圳及前海為處理涉港涉澳銜接問題也都設有工作專班。為有序協調解決灣區三地法治規則的差異和沖突問題,灣區三地特別是深港相關機構可建立緊密的溝通協商協調及聯席會議機制,采取‘共商共建共享’模式,針對急迫重要且具備條件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議題,經共同協商形成共識,逐一創設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具體方案,用聯合簽署文件或各方同時發布的方式予以公布落實。這樣方可有序協調一體化地推進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建設,還可避免因單方行為不契合對方實際而可能造成新的差異和沖突。”
對于前海致力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國際商事解決爭議中心的目標,杜春表示在建設過程中要在“聯動”二字上下氣力做文章,前海和港澳律師專業組織要形成共識,聯手推動三地律師業開展緊密有序的合作,具體包含律所聯營、互派法律顧問、港澳律師灣區執業等方式,同時致力探索有助于擴展深化合作的新路徑新模式。“我們還希望政府對民間社會組織加大支持力度,更充分發揮民間組織在推動深港澳三地法律服務業合作方面的獨特作用,讓更加多元的力量共同參與灣區法治建設。”杜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