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意見》 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日期:2024-08-12 來源:深圳特區報
據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新時代黨治國理政新理念新實踐的重要標志,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內在要求。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意見》要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道路,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工作中要做到:
堅持全面轉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堅持協同轉型。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發展實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先行探索。
堅持創新轉型。為綠色轉型提供更強創新動能和制度保障。
堅持安全轉型。統籌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當前和長遠、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意見》明確的主要目標是:到2030年,重點領域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增強,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到203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立,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廣泛形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取得顯著進展,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綠色低碳軌道,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
據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 近日,就《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出臺的相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如何完善支持綠色轉型的政策體系?該負責人介紹,財稅政策方面,積極構建有利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的財稅政策體系,落實相關稅收優惠,完善綠色稅制。金融工具方面,延長碳減排支持工具實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積極發展綠色股權融資、綠色融資租賃、綠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投資機制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重點項目積極予以支持,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價格政策方面,深化電力價格改革,完善水價政策,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市場化機制方面,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完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標準體系方面,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
意見出臺后如何抓好落實?該負責人介紹,意見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頂層設計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制定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科學開展考核,加強評價考核結果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