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法干部數字素養
日期:2024-08-21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國家治理方式變革以及數字法治政府建設離不開政法干部群體,這就迫切要求提升政法干部數字素養。隨著“十四五”規劃的逐漸落地,以及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技術廣泛且深度嵌入社會場景之中,數字監管、數字執法、數字法律服務等各類數字社會治理新范式也應運而生,數字素養儼然已成為政法干部順應數字時代發展的基本素養。
當前,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整體水平與數字治理的需求尚不匹配,政法干部數字素養仍然存在較大提升空間。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指出,“干部隊伍的數字意識和數字素養還有待提升”。數字素養是政法干部參與數字治理的基礎素養,明確政法干部數字素養內涵以及提升政法干部數字素養是推進數字法治的必然要求。
然而,當前學界關于數字素養的研究尚不成規模,主要是基于領導干部群體與公務員群體整體的宏觀研究,尚鮮見針對具體領域如政法部門等的研究,而政法干部群體在思維方式、實踐需求等方面均有自己的特點。政法干部群體是數字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最基礎、最具能動因素的主體,無論基于現實需求抑或法治人才培養需要,均需要高度重視政法干部數字素養問題。
政法干部數字素養三維度
數字化認知能力。一方面,數字化認知是理解技術本質的能力。從社會實踐來看,社會的數字化不僅體現在科學技術變革所帶來的社會經濟變化上,還體現在思維方式與認知方式的變革上。數字社會運行邏輯是非線性的,個人、家庭、企業、政府、社會、國家形成了一個個大大小小的數字生態圈,而這些數字生態圈交融在一起,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著交互。在數字社會治理過程中,算法結果生成的廣泛性和復雜性模糊了因果鏈條與權責邊界,工業社會形成的線性認知已無法適應數字社會的治理需要。
另一方面,數字化認知是一種客觀看待數據的理性思維能力。數據的質量既與數據本身的真實性、時效性、精確性和關聯性等方面密切相關,也與數據來源、分析方式等方面存在關聯,未經科學評估和審慎論證的數據結果絕不能直接等同于立法或執法依據。因此,政法干部需具有數字化認知能力,不能以工具理性代替價值理性。
數字化發展能力。其一,發現數字環境規律的能力,即數字觀察力。以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物聯網及無人駕駛汽車為代表的硬件設施和軟件系統,正在形成數字法治新基建,現實社會與虛擬社會中多元數字主體權益保護與社會治理亦面臨更多維、更復雜的情形。政法干部需要在紛繁復雜的數字變革中,從當下數字社會的新構造、新場景和新功能中提煉法治主線,整合分散在政法系統各條塊以及各領域的治理資源和治理力量,以“一核多元”的思路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
其二,了解數字環境并選擇行動方案的能力,即數字行動能力。數字社會的典型特征就是終端無限連接,信息交互呈現分布式、多中心的特點,數字社會中每一個數字主體無時無刻不在創造內容(即數據)。在數據收集、數據分析和數據利用等全場域流程中,以案件(服務)場景為治理環境,以提高政法工作質量效能為治理目標,以結構性要素整合為治理邏輯,以有效識別并利用數字資源為治理手段,是政法干部以數字行動力促進數字治理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其三,干預數字環境的能力,即數字想象力。社會的數字化過程絕非物理實體和社會關系的數字表達,數字想象力的生成是通過感覺—知覺—知識—實踐環路完成的。無論大數據有多“大”或神經學習網絡有多“深”,其所反饋的數據都是面向過去的。數字想象力是面向未來的,即政法干部對數字生態圈中端、網、云形成的價值閉環與事實鏈條有著清晰認知,并能夠基于該認知有效提高案件辦理質效或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務等。數字想象力影響著數字社會治理過程中的價值塑造,并貫穿于立法、行政、司法全過程之中,增強政法干部數字想象力可極大助益數字社會事前治理之實現。
政法干部數字素養還包括數字技術能力。一是搜集、使用、分析、輸出、安全保障數據的能力,涉及對文檔和云文檔的使用保存,以及不同種類文檔在機端和云端的保密操作等;二是熟練運用各辦案平臺、業務流程系統等數字化工具的能力,如通過數字信息平臺為大眾提供全時全域全方位的司法和行政服務的能力;三是使用、管控數字化辦案業務流程及行政業務流程的能力,包括通過數字技術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管理,以及提升司法機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等能力;四是能夠將數字技術與法治實踐深度融合,實現以案件模型開發、智慧平臺建設等方式,在數據取證、類案監督、數字監管及訴源治理等方面對法治現代化轉型的助推。
政法干部數字素養提升路徑
一是加快數字環境建設,消解政法干部內部的數字鴻溝。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提升離不開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環境的提升及支持,應盡力改善培養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環境,消解不同區域數字社會發展程度不一帶來的影響。政法干部數字鴻溝既存在于不同區域間,也存在于不同條塊間,可從“分層+共識”兩路徑提高政法干部數字環境邊界的可擴展性。“分層”指基于不同層級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發展的現實需求,打造與其實際工作相適應的技術底座,滿足政法干部在數字端口、信息傳輸及數據存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共識”指在符合保密要求和法律規范的基礎上,各級及各部門間的數字平臺建設應不斷“破圈”融合,拓寬基層政法干部在數字技能學習、數字社會治理過程中存在的數字邊界,打造政法系統數字環境的“微生態”,推動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協同發展。
二是聚焦數字化認知能力,彌合政法干部數字發展墮距。數字化發展能力是政法干部數字化認知能力與數字技術能力在實踐中的綜合性外化,彌合數字發展墮距的關鍵在于提升政法干部對數字法治政法建設的認知。
從宏觀角度看,大數據技術和智能革命帶領人類社會躍遷,數字社會中人的行為理論、產業架構、組織管理模型和治理模式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只有從數字社會產生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出發,才能真正彌合政法干部數字發展墮距,將數字法治理念外化于數字治理過程。
從微觀角度看,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提升不能簡單等同于數字技能或數字輿情處理能力的提高,而應培養政法干部從法治要素角度理解數字技術、技術規范及數字基礎建設的思維,實現政法干部個人實體身份與數字身份在數字法治場景的有機統一。具體而言,提升政法干部數字認知能力可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從數字法治化的角度認識數字法治政府建設之本質,即數字法治政府轉型并非為了數字化而數字化,而是為了更好調控由數字技術衍生出的多元復雜社會關系。二是從法治數字化角度理解數字法治政府建設的兩類屬性——全場域性和全流程性,即數字場域下數字權利與數字權力、數字技術與法律程序、技術變革與法治改革的全場域性,以及法治實踐流程中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流程性。
三是融合黨建引領與能力培育,促進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系統提升。政法干部數字素養有著明確的實踐需求,黨建引領為政法干部提升數字素養提供了組織保障。為了實現從技能到素養、從機械堆砌到有機發展的優化,需加強組織對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發展路徑的規劃與調控,確保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的提升與發展。
同時,黨建引領可結合能力培養,大力發揮各級黨校及專業培訓機構作用。在培養方式上,各級黨校和相關干部培訓部門應積極發展“數政”結合的教學資源模塊、“數智”協同的教學流程模塊和“數治”驅動的教學反饋模塊,持續提升政法干部群體的數字治理能力,構建政法干部數字素養終身培育體系。在培養計劃上,基于大局性和前瞻性視角,可從理論、價值、思維、實務等多方面設計政法干部數字素養培養體系,為政法干部提供多維、全面、務實的數字素養水平提升方案。
(本文系天津行政學院青馬工程項目“數字法治背景下政法干部數字素養提升路徑研究”(23QMWT14)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天津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