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發展學術 服務社會
        歡迎訪問深圳市社會科學網 今天是

        社科簡訊

        前海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新政策實施 首次評為中國500強獎200萬元

         日期:2024-08-22   來源:深圳特區報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樊怡君)為前海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的總部企業,經認定可獲企業發展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0萬元。記者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印發施行,較之原總部企業發展辦法,新增了對于企業首次被評為中國500強的培育獎勵等條款,進一步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辦法》明確,圍繞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高地,支持香港“八大中心”建設,以更大力度服務港資總部企業落戶前海、蓬勃發展,為香港發展擴大新空間。《辦法》提出重點支持金融業、會展業和商貿物流業、科技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新型國際貿易、現代海洋產業,以及信息服務業、法律服務業、數字與時尚業、文體旅游業、先進制造業等領域總部企業在前海合作區集聚發展,培育壯大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總部企業集群,支撐深圳打造全球一流的總部集聚地。

          為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提出一系列措施,細化了可享受本《辦法》規定的支持的世界500強企業認定條款,新增了對于企業首次被評為中國500強的培育獎勵,新增了境外高端人才、港人港稅、企業所得稅優惠等內容。根據《辦法》,為前海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的總部企業,經前海管理局認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區形成綜合經濟增量的1%給予企業發展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0萬元。總部企業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的,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培育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500強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培育獎勵。對總部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15%的部分按規定享受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在總部企業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依法予以免征;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