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運河在中華文明史上的獨特價值
日期:2024-09-12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大運河是中華文明的重要標志性符號,也是獨具特色的世界文化遺產。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運河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多次在運河沿線考察調研。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東運河文化園并作出重要指示:“大運河是世界上最長的人工運河,是十分寶貴的文化遺產。大運河文化是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保護、傳承、利用上下功夫,讓古老大運河煥發時代新風貌。”
浙東運河是中國大運河的重要組成部分,歷經2500多年開鑿疏浚,全長239公里,其中遺產河道138公里,以大運河全長的7.5%貢獻了13.6%的遺產河道,是3200公里大運河中出現問題最少、運行最穩定且唯一至今全線通航的河段。浙東運河西起杭州西興,經紹興東至寧波三江口,既是中國大運河的最南端,也是連接海上絲綢之路、真正實現通江達海的關鍵一環,自古以來就是中外物質交換、人員交往、文化交流的黃金通道,更是越地文脈、浙江精神的重要載體。
彰顯中華文明精神特質
從文化史角度看,越人始鑿浙東運河實為大禹治水精神的延續和創新。《左傳》載《虞人之箴》謂:“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夏禹治水始于冀州,終于會稽,如果說運河暢通是國家統一的標志,那么大禹治水“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則是中華民族建立王朝和形成國家的標志。
一方面,越人自稱大禹之后,勾踐踵武先祖治水功業,約在公元前490年開鑿了長達25公里的山陰故水道。這不僅是現存最古老的人工運河之一,作為浙東運河的一部分,更是活態傳承至今,始終保持通航功能。另一方面,秦統一中國后,始皇帝曾登會稽山親祭大禹,北宋時祭禹列入國家祭典,清代康、乾二帝亦至禹陵親祭。
祭禹活動作為一種傳承有緒的國家行為,歷代不絕。從追溯國家起源到紀念“因勢利導、敬業治水”的歷史功績,大禹精神早已凝聚成為中華文明史的璀璨開篇,“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財富,也是浙江精神的重要內涵”。兩千多年的浙東運河營造史在越地不斷續寫大禹精神,時刻閃耀著中華民族精神特質的光芒。
體現中華文明創新創造精神
浙東運河連接的杭紹甬三地是古越國腹心所在,今天看來,無論在浙江還是全國,都屬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富裕程度較高、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富庶之地魚米之鄉。但據《越絕書》所載,2500年前的越國“山林幽冥,不知利害所在。西則迫江,東則薄海”,南有高山密林,北則飽受海侵困擾,田畝短缺,難以積聚糧食,繁殖人口,提升國力。正是在這樣惡劣的條件下,古越先民“臥薪嘗膽、勵精圖治”,始建勾踐小城和山陰大城,同時開鑿山陰故水道。
自此,歷東漢馬臻修筑鑒湖,西晉賀循開西興運河,唐代孟簡修運道塘,南宋汪綱大規模疏浚河道、修筑堤塘,明代戴琥疏通浦陽江治理鑒湖水系,湯紹恩修三江閘總控水利形勢等一系列水利建設,寧紹平原才真正實現人地和諧、人水共生。“白玉長堤路,烏篷小畫船。有山多抱墅,無水不連天”,在清人齊召南《山陰》一詩中,寧紹平原已然成為環境適宜、美麗富庶的膏腴之地。
數千年來,正是在創造性改造自然、社會和自我,特別是在變革水環境實現人水共生的過程中,以運河修鑿、疏浚以及相關水工設施建設為中心,浙江從上古經濟文化相對落后的“南蠻鴂舌”之地,最終在宋代以后成為無可爭議的財賦重鎮、文化高地。在不斷超越自我、創新創造的精神傳統指引下,浙東官民治水善政代不絕書,突出顯示了勵精圖治、開拓創新的浙江精神,既是浙江區域文化特征的縮影,又與其他區域文化共同匯聚成中華文化的主流正脈。
展示中華文明的重要窗口
從地理分布看,正是浙東運河使大運河真正串聯起海陸絲路,成為對外交往的黃金通道。唐代以降,浙東運河一直扮演著中外文明交流交往重要“窗口”的角色,經浙東運河入華的外邦僧俗使者沿河相望,他們描摹沿途見聞,嘆服中華文明進步、經濟繁榮。
明弘治元年(1488),朝鮮官員崔溥一行42人因海難偶然漂流至浙江沿海,他們從寧波沿浙東運河轉京杭運河至北京后經陸路返國,沿途備受官民禮遇。崔溥后以漢文記錄在華傳奇經歷,撰成《漂海錄》一書在朝鮮半島廣為流傳,成為古代中國和朝鮮半島睦鄰友好的一段佳話。
近代以來,中國大運河作為“他者”再度為西方學者矚目。因最早命名“絲綢之路”而聞名的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曾于19世紀60年代自寧波沿大運河游歷江南。面對彼時因戰亂而衰敗的江南城鎮,盡管李氏的記述充斥著西方中心主義色彩,但當他直面大運河這一人類文明杰作時,也不得不承認“中國人還是有理由為他們的黃金時代,尤其是他們的哲學、建筑、書法、工業、藝術、廟宇、運河和橋梁而感到自豪的”。李希霍芬在華期間并未涉足絲綢之路腹地,而當他后來在《中國——親身旅行和據此所作研究的成果》第一卷中用“絲綢”為這條歷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交流互鑒通道冠名時,思緒中浮現的參照物或許正是這條沿線絲綢生產和貿易繁盛,同為中外文明溝通橋梁的中國大運河。
(作者系浙江省紹興市委黨校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