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合規指導書提醒經營者
日期:2024-09-19 來源:深圳商報
【深圳商報訊】(記者 李佳佳)家電以舊換新,補貼比例最高可至20%,買平板電腦、智能穿戴設備補貼15%,購買消費級無人機、咖啡機等6類產品可補貼15%……深圳出實招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廣大經營者發布消費品以舊換新合規指導書,對深圳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進行提醒。
指導書要求,深圳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
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經營者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汽車經銷商在店內顯著位置展示置換政策和價格標準,明確舊車評估價格體系以及新車優惠幅度,確保消費者清晰了解置換全過程的費用構成;家裝經營者應當在結算清單上如實列明材料費、人工費以及相應的數量、單價等;電動自行車經營者應公示舊車回收標準和新車售價,確保各項價格清晰標示。
杜絕串通漲價、先漲價再折扣等行為。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汽車、電動自行車、農業機械和家裝等行業協會應當嚴格遵守自律規范,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串通漲價行為;汽車賣場、家電商場、家裝市場等同一區域內的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統一調整價格;各經營者應根據自身的經營成本、市場需求等獨立定價,確保價格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嚴禁價格欺詐行為。不得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之進行交易;不得標示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特價”“最低價”“極品價”等不規范標價用語;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標價誘騙消費者與其交易。家裝經營者不得在材料價格上虛報高價,或在工程量計算上故意夸大,不得以“免費設計”等噱頭吸引消費者,在施工過程中再以其他名義收取費用,增加消費者成本。
指導書還指出要嚴禁不合理收費,規范開展促銷活動。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時,禁止拒不按約定折抵價款等。
執法人員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