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推進“三不腐” 建設清廉中國
日期:2024-09-24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李雪勤
提 要
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須永遠吹沖鋒號。我們要在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基本方針下,以實現朗朗乾坤、海晏河清的“清廉中國”為目標,不斷適應反腐敗斗爭形勢發展,與時俱進,采取更加有效的反腐敗策略。
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的任務依然艱巨。黨的二十大向全黨發出了“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的動員令。當前,反腐敗已進入到新的階段。那么,我們要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應該堅持什么戰略,采用什么策略呢?
一、反腐敗的戰略選擇
(一)一體推進“三不腐”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
習近平總書記開創性地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將“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納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內容中,將一體推進“三不腐”提升到新的高度。2020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指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進一步明確了一體推進“三不腐”的重要地位。
一體推進“三不腐”是一個整體,既包含治標,又包含治本;既包含懲治,又包含預防。不敢腐是前提,側重懲處和震懾;不能腐是關鍵,側重制度和監督;不想腐是根本,側重教育和自律。一體推進“三不腐”形成辦案、治理、監督、教育的完整閉環,實現對腐敗問題的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三不腐”是改革開放以來反腐敗基本方針的重大繼承和創新。
(二)把“清廉中國”作為新時代反腐敗的戰略目標
中國共產黨一直把建設廉潔政府、廉潔政治作為重要目標。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黨的二十大報告闡述了中國式現代化,并指出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時代的兩次黨代會為中國的發展勾勒出宏偉藍圖——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也應是海晏河清、乾坤朗朗的“清廉中國”。
反腐敗斗爭貫穿改革開放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全過程,在黨的正確領導下,隨著黨和國家監督體制更加健全完善,我們能夠將腐敗遏制到可能的最低程度。
二、反腐敗的策略選擇
正確的戰略需要正確的策略來落實。策略是在戰略指導下為戰略服務的。戰略和策略是辯證統一的關系,要把戰略的堅定性和策略的靈活性結合起來。我們要在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基本方針下,以實現朗朗乾坤、海晏河清的“清廉中國”為目標,不斷適應反腐敗斗爭形勢發展,與時俱進,采取更加有效的反腐敗策略。
(一)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和懲治腐敗的力度
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懲治這一手段一刻也不能松。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須永遠吹沖鋒號。我們要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這一重大論斷,繼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清理存量,遏制增量。同時還要建立腐敗問題終身追責的理念和機制。此外,還要因地制宜地在各領域建立有效監督和預防腐敗的機制,鏟除腐敗產生的土壤和條件。
(二)繼續完善以權力制約和監督為核心的各項制度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制度。反腐敗的核心是制約和監督權力。要從權力配置、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公開、權力數字化等幾個方面,真正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二是要健全完善公職人員從業限制制度。建議進一步完善公職人員離職后從業限制制度,杜絕“旋轉門”現象,防止利益輸送;規范國企人員親屬就業管理,防止國企人員“近親繁殖”。
(三)繼續健全不想腐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一是將廉潔教育融入國民教育體系。抓好教育,是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的重要一環。二是提升反腐倡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這既能在權力運行中最大限度地排除人為因素干擾,又能極大地提升監督工作的效率,降低監督工作的成本。
(四)進一步加強預防腐敗工作力度
堅決懲治腐敗和有效預防腐敗,是構建和完善“三不腐”長效機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然要一體推進,不能有所偏廢。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加強預防腐敗的相關工作。一是在總體工作安排中,要通盤考慮預防腐敗的理念、思路和舉措,扎實做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項工作。二是明確預防腐敗工作的主管部門,并系統開展預防腐敗工作。三是在紀檢監察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中,增加預防腐敗工作的內容。四是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理論和政策研究。【本文系與南方科技大學廉潔研究院合作課題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原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