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條例》為“標尺”衡量全市黨員干部行為
日期:2018-09-17 來源:深圳特區報
8月18日,黨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條例》,并決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黨內的基礎性法規,《條例》在黨內法規體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學習會上,大家對照新舊《條例》認真進行了學習,并對下一階段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學習貫徹《條例》做出安排。
會議指出,新修訂《條例》是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的再部署、再動員,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
會議強調,全市紀檢監察干部要把《條例》作為“案頭書”,認真學習領會,確保學深悟透。不僅要自己熟知精通、學以致用,還要充分發揮紀委監委職能作用,協助黨委(黨組)抓好全市各單位各部門的學習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工作,并將學習貫徹《條例》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范圍。
會議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迅速、準確地將《條例》貫徹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確保《條例》正確適用、工作有序銜接。要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更加突出政治紀律的規范和執行,堅決查處在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查處涉黑涉惡、環保領域等的突出問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要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好日常監督工作。要充分發揮合署辦公優勢,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促進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要鞏固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常態化效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