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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豈能讓高溫灼傷社會良知

         日期:2010-08-11   來源:人民網

        人們在忍受炎熱煎熬之時,又聽到一些地方發生工人中暑身亡的消息,心理上也遭猛烈沖擊。高溫照出了問題,決不能讓高溫灼傷了社會良知!真正的危險,恐怕還不在于事故本身,而在于對事故的麻木不仁

          這個夏天,我國許多地方天氣反常,北方連續出現“桑拿天”,南方熱浪滾滾,接二連三發出橙色甚至紅色高溫警報,好些城市的氣溫創了歷史新高……人們在忍受炎熱煎熬之時,又聽到一些地方發生工人中暑身亡的消息,心理上也遭猛烈沖擊。

           一片悲聲中居然有人如此發問……

          讀一些有關報道,那些中暑而亡的工人從事什么工種、此前在炎炎赤日下勞作了多長時間等等情況,暫時還弄不清楚,因為在醫院的搶救記錄上,他們沒有名字,也沒留下工作單位或工地名稱,職業一欄填的是“農民工”或“工人”;而且,把他們送進醫院的工友后來不見了蹤影。所以,一時似乎找不到該對這些悲劇負責的工地、企業。

          令人扼腕的是,一片悲聲中居然有人發問:“高溫停工,工程進度耽誤了誰來賠?”而這樣冷漠、荒唐的說法居然還得到了當地城建委工作人員的呼應:“施工單位如果問,‘如果我耽擱了工期,誰來負責?’我們無法回答。”工程進度難道要拿人命來換?如此簡單的道理,怎么某些人就“不懂”?對這些人,用“沒有人性”來評價并不為過。

          眼里只有錢的某些企業,總是用更長的勞動時間、更大的勞動強度、更低廉的工資、更馬虎的工作環境來追求利潤最大化;如果沒有強制性的勞動標準、強有力的勞動者權益保障,沒有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團體等的認真推進、監督和干預、援助,局面難以扭轉。這就要求有關各方真正負起責任。但值得關注的是,某城市早有規定,氣溫達到37℃以上,建筑工地從上午10時到下午4時停工;但有關部門又表示,對于不落實高溫停工規定的企業,無法對其作實質性處罰——“有關規定”這不成了廢紙一張?

          在濟南3天里8名工人中暑死亡的事件被披露后,全總緊急要求各級工會督促企業,嚴控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同時落實高溫作業職工的勞動待遇;許多城市也紛紛行動起來,強調做好防暑降溫和高溫津貼發放工作,高溫應當停工而不得以“耽誤工期”為由推脫……我們希望這些亡羊補牢的應急措施切實實行,也希望看到對已經發生的事件嚴格追責,如果不了了之,今后再遇酷暑或嚴寒,則難保悲劇不再次發生。

          我們有一部“暫行”了半個世紀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3年前國家有關部委則發布過《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可它是一個“規范性文件”,并沒有法律強制力。為此不少人發出了立法的呼吁。其實我們早也有了《勞動法》以及一系列勞動保護法規,但坦率地說,在一些地方至今并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此,即便再出臺“高溫勞動保護法”、“嚴寒工作保護法”,也難說一定管用。法律法規能否有效執行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個嚴峻問題。相對而言,立法還是比較容易的,但法治不能只靠立法來實現,更要求嚴格執法。

           努力實現“體面勞動”、“尊嚴生活”

          中國以往發展的特點,一是快,二是“重”。“重”,是指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在發展中付出了資源、環境和勞動者權益等沉重代價。我們用30年達到了別國上百年才做出的經濟業績,但與此同時,人家上百年里陸續出現的各種問題在我們這兒也被“壓縮”到30年里集中出現了。一些地方、一些企業只講GDP,只講速度、進度,甚至瘋狂到無視生命的地步,“體面勞動”、“尊嚴生活”又從何談起!

          我們許多城市的外觀已經非常光鮮,但一個城市的發展水平、文明程度,更體現在它是否“以人為本”,能否扶助弱勢群體,是否關愛城市日常運轉和持續發展須臾離不開的普通勞動者包括外來務工者。每天10元的高溫補貼,有些人不在乎,但對那些普通勞動者的生活卻頗有分量;而當有關機構明查暗訪時,竟發現許多一線勞動者全然不知“高溫補貼”,可見我們工作的疏漏,更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們幫助勞動者維護權益意識的淡薄。高溫照出了問題,決不能讓高溫灼傷了社會良知!真正的危險,恐怕還不在于事故本身,而在于對事故的麻木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