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深圳將建設成這樣 一座創新型城市
日期:2015-07-16 來源:深圳特區報
深圳應瞄準創新型城市的國際標準,率先形成符合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在全面落實《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基礎上,建成更高水平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并在“深圳速度”的基礎上,形成自己創新型建設發展的“深圳質量”、“深圳標準”、“深圳創造”。
深圳市第六次黨代會提出“努力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的重大決策,使深圳的未來發展又步入一個新境界。
A.國家戰略下的深圳創新型城市建設
創新型國家建設是我國的國家戰略。我國在2006年全國科技大會上向全世界宣布,2020年建成創新型國家,經濟增長的科技進步貢獻率從39%提升至60%以上,研發投入占GDP比重從1.35%提高到2.5%。隨后《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對此作出布局。2012年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使創新型國家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作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決策。
創新是一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是城市發展的靈魂。深圳應當為全國的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作出表率。目前北上廣深創新指數在全國占據前列。深圳把自主創新作為城市發展主導戰略,確立了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和前海開發開放的改革主攻方向,并獲批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深圳科技創新能力位居全國前列。2014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4.02%。超材料、基因測序、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核心技術水平躋身世界前沿。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年均增長20%以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超過4700家,是五年前的3.5倍。深圳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57.3%,五年提高4.1個百分點,高新技術、金融、物流、文化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64.0%。這些都為創新型城市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按照2020年初步建成“創新型國家”這一時間表,還有五年時間。作為實施國家戰略的組成部分,深圳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是一個歷史與現實的必然選擇。深圳是改革開放的產兒,“創新”是深圳的文化之母,“先行先試”、“敢為天下先”是深圳最深刻、最顯性的文化記憶,深圳最有條件率先建成創新型城市。
“創新”是深圳最為本質的城市精神,“創新之都”則是深圳最切實的城市定位。在未來國家科技創新中,深圳應擔當起“第一梯隊”的角色。
B.城市創新指數: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
20世紀初,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首次將“創新”定義為經濟增長的內生變量,認為所謂“創新”就是把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即“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
現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魯克認為,創新是賦予資源以新的創造財富能力的行為。而美國經濟學家邁克爾·波特則把創新納入國家發展的驅動要素,最早使用了“創新驅動”這一概念。波特的國家競爭發展理論以人均GDP為依據,對國家和地區的發展階段作出劃分:一是要素驅動階段,二是投資驅動階段,三是創新驅動階段,四是財富驅動階段。創新驅動是一個重要階段。
世界上公認的包括美、日、芬蘭、韓國等在內的20多個創新型國家,都是以技術創新為核心驅動力的國家,創新綜合指數明顯高居其他國家,如科技進步貢獻率在70%以上,研發投入占GDP比例都在2%以上,對外技術依存度指標一般在30%以下。此外,這些國家獲得的專利數占世界的絕大多數。英國一位專家在談到創新驅動時說:“我們人口占世界人口1%,但研發經費占全球5%,創造全球科學著作5%,被引用數量占9%;科學家獲得70多次諾貝爾獎……世界上每10種抗生素中,就有5種出自英國的醫藥制造企業。”倫敦聚集了英國1/4教育科研機構,年教育經費超7億英鎊,吸引著英國40%的風險投資,60%的人從事與教育和科技相關的行業。
關于創新型城市指標體系,影響較大的有歐盟的《全球創新排行》、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報告》、瑞士洛桑國家管理學院的《世界競爭力報告》。國內影響較大的有國家統計局提出的創新國家指標體系、《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以及全國科技進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等。
美國理查德·佛羅里達教授曾提出創新型城市的“三T”指標,即技術、人才、包容度。香港大學進一步提出了資本創意指數,即結構性資本、人力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分析視角不同,但都強調創新型城市建設是個系統工程。任何一個環節脫落,都可能導致城市創新的衰敗。
深圳應瞄準創新型城市的國際標準,率先形成符合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在全面落實《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基礎上,建成更高水平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并在“深圳速度”的基礎上,形成自己創新型建設發展的“深圳質量”、“深圳標準”、“深圳創造”。
C.創新根植于自然、社會、人三元關系的歷史性演繹
創新是刷新人類文明的偉大力量,而科技創新則是促進人類社會變遷、改進人類生活方式的原動力。回眸人類走過的漫漫歷程,創新是人類最為珍貴的精神價值之一,是人類文明生長與變遷源源不絕的活力之源。
在人類公元前8世紀到公元前2世紀,即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稱之為“軸心時代”的那個時候,人類已整體性地在哲學、文學、宗教、科學等方面,綜合性地展示了巨大的創新能力,并由此構成了諸民族文化特質的基型,奠定了人類文明的精神基礎,成為后來文明前行的引領。以后,各文明形態一路走來,由創新的不斷激蕩而一次次獲得新的生命亮澤。
創新,生發于對自然、社會、人三元關系的歷史性演繹和對生存內在驅動的自覺回應。今天,現代社會的重要架構——市場經濟、民主政治、正義倫理這些“現代文明”要件,也無一不是在創新之樹上結出的豐碩果實。
文明的形成與發展,是一個依靠創新拾級而上的過程。科學革命引發人類生活觀念深刻變化和科學上的重大突破,技術革命引發人類生產方式深刻變化的技術變革,產業革命是科技成果在生產上的應用,使國民經濟的產業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本質地說,創新是人類“族類”特質的外化。
中國的現代化旋律,在19世紀末已奏響。著名現代化學者布萊克在他《現代化的動力》一書中提出現代化進程的四個階段:(1)現代化的挑戰,在傳統知識框架中社會開始面對現代觀念和體制;(2)現代化領導的強固,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轉入現代化領袖手中;(3)經濟和社會的轉變,從鄉村農耕生活方式占主導轉變為都市工業生活方式占主導;(4)社會的整合,經濟和社會轉變引起社會結構的根本性改組。按布萊克的界定,中國19世紀末到1905年為第一階段,1905-1949年屬于第二階段,1949年后才開始第三個階段,而美國在1933年已完成第三階段,進入第四階段。英、法、德、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比利時、盧森堡、荷蘭、瑞士、丹麥、挪威、瑞典在20世紀30-40年代進入第四階段。
中國要進入第四階段,實現科學革命、技術革命和產業革命的聯動推進,必須靠科技創新。一個沒有創新能力的民族是衰敗的,而一個創新強度不足的國家,是沒有前途的。中國要在本世紀中葉實現現代化,時間已非常緊迫。如果沒有科技創新和人才戰略的整體性導入,這種目標的實現會很困難。深圳應著眼于現代化總體戰略布局和未來30年發展,來思考和布局包括科技創新在內的城市綜合創新和人才戰略問題。
D.“敢闖”是實現城市轉型發展最珍貴的精神價值
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指出:“深圳的重要經驗就是敢闖”,并指出“沒有一點闖的精神,沒有一點‘冒’的精神,沒有一股氣呀、勁呀,就走不出一條好路,走不出一條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業。”這是對深圳城市精神、也是對創新命題的深刻詮釋。
“敢闖”是創新型城市建設應秉承的品質。沒有“敢闖”就沒有創新,沒有創新就沒有轉型。創新必須有切切實實的舉措導入,特別要營造“敢闖”、“敢為天下先”的制度環境。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給,“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就不可能,創新就是一句空話。對于創新的社會保護,不僅是精神性的,更應是制度性的,成為一種社會結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促進條例》是全國首部改革創新法規,要使這部法律成為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有力支撐。
突破制度和體制瓶頸,率先突破制度創新的難點。制度和體制是一個社會結構的靈魂。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制度創新,就沒有創新績效。創新型城市建設必須解決好科技管理的創新機制、企業創新的激勵機制、產學研的協同機制、科技金融結合機制和人才發展機制這些基本問題。在創新服務的支撐體系上,應注重優化科技基礎設施體系、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等軟環境,強化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四新”經濟。
從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總體布局中進行創新布局。在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布局中,要著眼于成為代表國家參與全球競爭合作的先行區、若干領域在亞太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這一基點,對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作出整體安排。使城市真正成為新興產業發展的基地、科技開放的前沿、科技惠民的典范、創新創業的沃土。特別要按照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的要求,推進深圳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法規體系。擴大“深港創新圈”的發散功能,促進香港金融、信息、科研等優勢與深圳創新創業環境有機融合。
使“領新標異”內化為城市的公共品格。深圳要做“領新標異二月花”,使“創新”成為最強健的都市主旋律,成為城市話語的核心概念。由此,深圳不妨可以有自己的“創新博物館”,甚至可以有“創新大道”、“創新廣場”、“創新文學”等城市符號。創新精神應如“輕風漾水光”,如和煦春風,拂面而來,沐浴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全過程。
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