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陽光財政”路徑選擇
日期:2011-01-29 來源:人民網
人大對政府預算進行審查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隨著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的不斷提高和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要求提高預算透明度、擴大預算公開性的呼聲越來越高。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在預算審查監督工作中,圍繞“六字”做文章,不斷推進預算審查監督工作由程序性向程序性和實質性相結合的轉變,努力打造“陽光財政”。
突出一個“法”字。首先,政府預算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編制,由省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初步審查后,提請代表大會審查批準。2001年,省直有三家一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上了代表大會進行審查。期間經過5年的努力,到2006年,我省包括省委、人大、政府和政協四大家在內的所有一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全部上了代表大會進行審查。從根本上解決了過去那種領導說了算,個人說了算的“權力預算”的問題,實現了“法律預算”。
做到一個“早”字。年初預算,年終決算,這是法律的一般規定,省人大常委會預工委結合湖南實際的預算年度時間要求,不斷促進政府財政部門提前下達部門預算編制時間。每年7月份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省級決算后,預工委就要求財政部門與省直部門銜接,盡早編制下年度的部門預算。為了把這項工作做實,2002年省人大預工委根據《湖南省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規定,制定了省直部門預算審查監督操作規程,使省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從時間、內容、程序到審查的要求,規定得清清楚楚,有效地解決了以往的“一年預算,預算一年”的作法。
強調一個“細”字。就是要求部門預算細化。預工委在預算審查的過程中,在細字上做文章,把好關。對部門預算重點審查其收支的具體項目、款項、數額是否編制詳細明了,比如所有建設性支出必須編到項目。防止預算編制只有大數,沒有細化到支出項目。
抓住一個“準”字。一是數字準確,各部門編制的預算是否與財政部門下達的控制數相符,人員編制是否與編委下達的編制數相符,人員數與編制內經費是否相符;二是支出結構、支出方向是否科學、準確。
實現一個“全”字。這里講的“全”字,主要是審查部門的各項收入通通納入預算,才能有效地監督支出預算。2004年,省人大常委會率先在全國第一個制定了《湖南省非稅收入條例》,有效地將部門各種收入納入了預算,統一了預算的全口徑,實現了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實行完整的全額預算的要求。近幾年,中央財政對地方固定轉移支付的資金都提前下達,為地方編制完整的收入預算提供了有利條件。
體現一個“嚴”字。就是嚴格依法、嚴格審查,公平、公正、公開,不講情面。在預算審查監督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認真審查部門預算內容,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不做官樣文章,就事論事,不講情面,代表人民,盯住政府的“錢袋子”,管好納稅人的錢,朝著公共財政的方向努力打造“陽光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