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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法治成為深圳增創發展新優勢的基石

         日期:2017-06-28   來源:深圳晚報

        讓“法律成為信仰”,讓法治成為市民最寶貴的公共福祉,讓法治為改革創新保駕護航,已經成為深圳經濟特區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月27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經濟特區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管理條例(草案)》等法規草案。(詳見03版)


        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此次審議的法規草案,涉及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人才服務制度、輔警職責權限設定以及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治理等多領域事務,既與民生息息相關,也與城市現代化治理有著直接關系,標志著深圳在推進城市法治進程方面又邁出重要一步。


        揆諸這些法規草案,無論是草案本身,還是具體條款,多具創新屬性。《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深圳經濟特區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管理條例(草案)》均為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具有開創意義。而深入觀察四件法規草案本身,很多具體條款,都體現出鮮明的現實意義、創新精神與公共服務意識。


        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草案有關“網購食品出問題平臺先行賠付”“政府設食品安全總監及督導員”“食品安全有問題直接處罰到個人”等規定,體現出深圳在構建優越食品安全環境方面的創新性思考和法治思維;人才條例草案,取消高層次人才及配偶入戶年齡限制,推進人才信息互通共享,簡化人才服務程序等規定,則體現出深圳建設“人才友好型城市”、以更大力度吸引人才、匯聚人才、留住人才的制度考量。


        輔警條例草案,著眼于輔警群體的日常警務工作,明晰其職責權限,不僅有助于輔警群體建立自身行為的法治邊界,更有利于諸多社會管理事務進入更加清晰的法治語境。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管理條例草案極具針對性,主要目標在于打擊邊境“水客”走私,以及完善大宗物資進入管理區相關監管制度,代表著深圳對沙頭角特別管理區的管理全面規范化和法治化。


        城市治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在一個人口規模龐大的超級大都市,城市管理治理難度幾何級數增加,對城市治理的精細化、法治化水平提出很高要求。法治是開展城市治理的根本,是長治久安的基礎,城市的法治化水平,代表著城市的現代化水平,也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建設一流法治城市是深圳孜孜以求的目標。深圳深知,法治是未來競爭力所在,如果一個地方能夠更早地完善法治環境,就更有可能率先構建新的競爭優勢。《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5》顯示,深圳在100個地級以上市政府中,以782.88分位列第一,深圳法治實踐成為全國法治城市的典范。


        讓“法律成為信仰”,讓法治成為市民最寶貴的公共福祉,讓法治為改革創新保駕護航,已經成為深圳經濟特區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秉持著這樣的法治精神,食品安全條例、人才條例、輔警條例等關涉到深圳市民切身利益的法規草案,才能在短時間內展開密集立法程序,以最快的速度推進立法事務,讓法治的力量在各個領域和各個行業發揮主導性和關鍵性作用。


        作為改革開放的尖兵,深圳先行先試的經驗和成績,需要通過法治的方式進行確認,改革創新的動能,也需要法治去進行保護和激發。以法治保障為改革者撐腰打氣,以法治建設為經濟發展清障,為社會建設鋪路,為民生福祉護航,這是深圳法治建設的初心,也是增創城市未來競爭新優勢的抓手。只要我們矢志不渝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就一定能早日建成法治中國示范城市,為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