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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時代文學研究的幾個基本問題

         日期:2010-08-02   來源:人民網

         數字技術的發展,尤其是數字媒介的興起,深刻地影響著現代人類的生活方式。這些變化,對文學的生產和傳播產生了極其重大的影響,也因此成了當前文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數字時代的文學研究,要想建構起科學的理論體系,應當關注和解決幾個關鍵問題。

          其一,數字媒介在文學生產中的作用問題。

          文學的存在和傳播,是在一定的媒介環境中進行的。迄今為止,人類經歷過的口語、文字印刷、廣播影視等諸多媒介形式,不僅影響了文學的語言、體裁和內容,還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文學意蘊的生成方式和文學價值的判斷標準之中。

          文學和媒介的關系,一直是文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網絡、手機等數字媒介的興起,為文學創作和“發表”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臺,大量作者藉此實現了自己的“文學夢想”,無數讀者也在其間搜尋著符合自己品味的文學作品。尤其是網絡文學的出現,使得本已在“圖像時代”不斷退守的文學有了又一次全面崛起的機遇,成就了當代文學的一個奇跡。

          數字媒介語境中,文學的生存空間和存在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一點已經成為學界的共識。但是,對于數字媒介是如何作用于文學生產、網絡文學是否存在、文學轉型是否發生這樣一些根本問題,研究者們卻有著完全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數字媒介已經全方位滲入文學生產過程,并直接導致了網絡文學的發生和傳統文學的轉型;有人則認為,文學作為一種“語言藝術”,有著自己獨特的發展路徑,數字媒介發揮的影響是有限的。這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同時存于與當下的學術界。

          現在看來,“媒介與文學”不僅僅是一個“熱門話題”,更關系到整個理論體系建構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因為許多研究都是以此為基礎而延伸和展開的。以最為典型的網絡文學研究為例,要想完成關于網絡文學的學理建構,首先必須深入解析網絡媒介到底對文學生產帶來了何種影響,這種影響又在多大程度上導致了文學形態的變化。

          網絡被稱為“第四媒介”,在它身上融合了之前幾乎所有媒介的功能與特性,是一個典型的“多媒體”。因此,考察當下的文學生產,必須具備一種“整體媒介觀”,從媒介發展史的角度來審視“媒介與文學”的關系,而不是將網絡當作橫空出世的媒介“特例”。只有這樣,才能更加客觀地審視出現的種種問題。

          其二,網絡文學與傳統文學的界線問題。

          網絡文學的出現,被視為數字時代文學場中最為重大的事件。網絡文學這一名詞概念,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傳統文學的“對立面”而提出的。在許多人眼中,網絡文學“天生”就是作為傳統文學的“逆反者”而存在的。

         對于這種提法,創作者、學術界也有著很大的爭議。在許多“網絡寫手”看來,網絡文學的寫作手法、傳播過程以及存在形態都與傳統文學有著“天壤之別”,二者應該屬于不同的文學類型。在實際文學創作中,“網絡寫手”們都在有意無意地“違反”著傳統文學的一些基本創作方法,以突顯網絡文學的存在。

          另一部分人表達了完全相反的觀點。《光明日報》發表陳佳冉的文章《文學創作何必分“傳統”和“網絡”》,作者認為:“互不承認的評價標準導致了網絡文學和傳統文學的分歧。其實,追求點擊率和媒體關注,與回歸文學本質、講求文辭的優美以及思考的深邃并無沖突,我們也無需將它給文學創作帶來的改變過分夸大、妖魔化?!?br>
          盡管網絡文學一直強調自己與“傳統文學”的差異,但二者的日漸靠攏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2009年6月15日,《文藝報》和盛大文學共同主辦“起點四作家作品研討會”,諸多網絡作家成為討論的焦點;6月25日,中國作協《長篇小說選刊》與中文在線“17K文學網”主辦“網絡文學十年盤點”,網絡讀者推薦作品約1700部,參與投票海選的讀者更是高達50萬人;7月15日至24日,魯迅文學院首開網絡寫作培訓班,力圖引導網絡作家的文學實踐之路。近年來,更是有網絡寫手成功加入作家協會,實現了身份上的“融合”。

          基于以上現實,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網絡文學與傳統文學之間的界線。前提在于,不應簡單地將網絡文學視為傳統文學的“叛逆者”,而應重點考察二者在文學生產模式上的繼承與發展。畢竟,傳統文學才是網絡文學的“根”,不能硬生生地將它們割裂開來。

          其三,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的關系問題。

          數字時代,人類的表意形式空前豐富。除了以語言文字形式出現的文學之外,還有以圖像方式存在的繪畫、攝影藝術,聲音、文字、圖像的“綜合”——影視藝術,以及建立在“虛擬技術”基礎上的“數碼藝術”。以語言符號建構起來的文學,只是這眾多藝術形式中的一種。

          數字技術的發展,使得一種或者幾種藝術形式同時存在成為了可能。對于身處“多媒體”環境中的文學來說,如何處理與其他藝術形式之間的關系,就成了一個不可回避的話題。如果從文學史的角度來看,這一問題并非數字時代所特有。中國古代書畫作品中的“詩情畫意”,就可以看作是“多媒體”的早期形式;而文學初興之時的詩、舞、樂“三位一體”,更是不遜于現代“多媒體”的展示形式。所不同的是,網絡環境下可以更加自由地選擇多種媒體“組合”的方式來表達意義。

          數字時代的文學,已經失去了傳統意義上的表意優勢。數字空間中,影像、聲音等成為了使用頻率更高的手段,數碼動畫、數字電影以及在線游戲等等,正在一步步侵蝕著文學藝術的“領地”。與這些相伴相生的藝術形式之間的關系,也是當前文學研究必須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其實,不管是文學還是攝影、繪畫和影視,其根本都在于服務人類意義表達的需要。也就是說,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環境下,可以選擇他認為最合適的表意手段;數字時代,人們之所以多選擇圖像,就與數字技術下圖像生成的便利性不無關系。當前文學研究的任務,就是深入解析人類做出這種選擇的根本原因,以進一步探尋數字語境中文學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