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治表現“考什么、怎么考”有了遵循
日期:2018-04-18 來源:深圳特區報
按照《辦法》,正向內容,主要是堅持看政治忠誠、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擔當、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等“五看”;反向內容,主要是明確不符合政治標準要求的“負面清單”。據了解,“負面清單”包括了與黨離心離德,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心懷不滿、說三道四,妄議、調侃黨中央大政方針等10類具體行為。
“對‘負面清單’,將逐項進行評議、了解,對存在‘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經核實確屬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僅不能提拔使用,已在領導崗位的也要堅決調整下來。”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準考實干部政治表現,是突出政治標準選拔干部的前提和基礎。《辦法》著重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的問題,為考準考實干部政治表現提供了遵循。”
《辦法》分四部分,共18條。第一部分“正確把握考準考實政治表現的要求”,明確了考準考實干部政治表現的重要性、基本原則、評價內容和建設考察考核工作專業干部隊伍等4方面內容,回答了考什么的問題。
第二部分“立足平時了解掌握干部的政治表現”、第三部分“強化干部任前考察的深度和質量”、第四部分“充分運用政治表現考察考核結果”,則著重回答了怎么考、如何用的問題。“重點就是要把考察干部政治表現,與干部平時考核和任前考察深度融合,堅持‘一時’與‘一貫’、‘ 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確保全面、歷史、辨證地評價干部,防止把考察政治表現作為一項孤立的工作。”該負責人解釋說。
據了解,為考準考實干部政治表現,《辦法》還提出了不少創新舉措,比如建立“談話前要求、談話中實錄、談話后確認”的說實話講真話的引導約束機制,營造既嚴肅認真,又誠懇寬松的談話氛圍;發揮黨組織把關作用,實行考察對象的政治鑒定、廉潔鑒定由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雙簽字”制度,同時人選所在黨支部要根據其政治表現、參加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工作作風等情況,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對是否同意其提拔使用提出書面意見;把政治標準列為任前公示的內容,以及列為任前談話的內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