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術產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研究》課題成果簡介
日期:2011-08-19 來源: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課題成果簡介
(一)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現狀
深圳高新技術產業是在產業基礎比較薄弱,創新資源比較缺乏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上個世紀90年代,深圳抓住了國際上IT產業發展,發達國家制造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這一歷史機遇,制訂了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推動產業優化升級。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已經與現代物流業、金融產業、文化產業并列成為深圳市四大支柱產業。
近年來,高新技術產業一直保持著高速發展的良好態勢,各項經濟指標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發明專利申請量、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GDP的比重等衡量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指標均超越了全國其他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名列全國首位,專利申請量位列全國大中城市第二位。
伴隨著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自主開發的高新技術產品產值份額也超過半數,深圳市的高新技術產業已經開始由引進技術加工制造為主轉向自主開發為主。近年來,全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值占全部高新技術產品產值的比重約六成,居全國首位。深圳也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并形成了包括了一批自主創新企業在內的企業創新集群。
深圳已經占據了全國行業技術領域的制高點和大規模的市場份額。深圳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已經形成了雁陣和梯隊的發展態勢。企業呈現梯隊式的發展,是深圳高新技術產業不斷快速發展的重要保證。
支撐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的另一重要力量就是科技人才隊伍的不斷壯大以及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
從產業結構來看,深圳高新區已經形成了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和光機電一體化四大主導產業,并形成了相對應的產業群。例如從移動通信、程控交換機到光纖光端、網絡設備的通訊產業群;從檢驗試劑、基因疫苗、基因藥物到醫療器械的醫藥產業群等等。
深圳高新技術產業迅速,為深圳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大的動力。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技術創新領域發展不均衡
多數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偏小、科研投入不足。深圳有相當部分的高新技術屬于“引進后二次開發”或直接引進生產,原創性新技術、新產品比例偏低,自主知識產權集中于少數企業的傾向明顯。除專利申請前 15 位的企業,全市專利申請量就只剩下不到40%,多數規模偏小的高新技術企業、科研投入不足,全面自主創新的態勢尚未形成。
2.技術儲備和技術來源有限
一直以來,深圳始終缺乏具有較強科研開發力量的大專院校和科研構作為企業的技術后盾和技術孵化器。到目前為,相對于超過 3000 家的高新技術企業,深圳具有工科類的大專院校,連同虛擬大學園才只有8家,公共科研機構 8 家,重點實驗室 31 家,各種工程術中心 32 家。整個產業基礎研究和源頭創新能力的不足。深圳本地的技術儲備不足,迫使深圳經濟發展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所需的技術來源基本上是依靠引進。隨著全社會發展高科技的意識迅速增強,深圳的技術市場已經從買方市場轉變為賣方市場,技術儲備不足尤其是成熟的重大項目不多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3.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結構有隱患
高新技術產業結構需要進一步優化。電子信息產業的產品產值比重占到了約90%,使得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形成了電子信息產業“一枝獨秀”發展的情況,產業的安全性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隱患。同時,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增長速度逐步下降。2005年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產值的增長速度為49.56%、2006年為29.1%、2007年為19%、2008年為12.8%、2009年為-2.3%。主要原因在于整個產業缺乏新的、較大的增長點,產業發展的潛力和后勁不足。
4.科技人才隊伍存在的問題
深圳遇到的技術儲備和技術來源不足以及競爭優勢沒有完全建立的問題,歸根結底是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問題。科技人才隊伍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高端人才緊缺、科技人員的專業結構單一、應用基礎研究人員缺乏等幾個方面。
(一)高新技術產業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1.評價指標體系結構
本課題在遵循先進性和科學性、系統性和整體性及可行性的原則下,建立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的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的形成機理以及相關影響因素,將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設定為3個一級指標,即產業經濟基礎指標、產業投入指標及產業產出指標。
在產業經濟基礎方面,主要依靠GDP、人均GDP、工業總產值、進出口額、貿易競爭力指數等15個絕對和相對指標來衡量區域的經濟總體的發展狀況,分為地區的經濟基礎、外向型程度、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3個二級指標,15個三級指標。
在產業投入方面,分為教育基礎、財力資本投入、人力資本投入3個二級指標,22個三級指標。
在產業產出方面,從產業規模、產品創新能力及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孵化能力三方面來設立3個二級指標,共25個三級指標。
2.指標篩選
本課題通過計算各指標間的相關性和計算指標的變異系數的方法,分二步對指標進行篩選。
(1)評價體系中的評價指標之間通常還存在著高度的相關性,這種高度相關性會導致被評價對象信息的過度重復使用,從而極大地降低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本研究報告先對評價指標的無量綱化處理,再計算各個評價指標之間的簡單相關系數,最后篩選評價指標。
(2)本報告運用SPSS統計軟件包計算指標的變異系數,然后根據分析需要,將變異系數較小(即區分度較低)的評價指標剔除,所得的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更具邏輯性、合理性以及很強的可操作性。
最后的評價指標體系共有16個評價指標,其中反映地區經濟基礎的有5個,產業投入指標有7個,其余的5個為產業產出指標。
3.評價方法的選取
基于對各種評價方法的綜合評定以及對不同數據的適用程度,本研究報告將對三維模塊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分析。
在產業經濟基礎模塊,由于該模塊涉及的都是基本的經濟指標,因此選用較為常用的數學處理方法進行數據分析。本課題選用基于熵權的改進TOPSIS法對指標從量上進行評價。
而產業投入及產業產出模塊則是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評價最為核心的部分,本課題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綜合評價的投影尋蹤新方法,依據評價指標數據的統計特性,將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指標數據信息壓縮為一個能反映原問題特征的投影特征值,并依據此投影特征指從質上對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進行綜合評價。
根據對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現狀的分析,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已經有了比較好的基礎,本課題選取北京、上海、天津和毗鄰深圳的廣州作為參照對象,對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進行比較分析。
本課題對產業經濟基礎模塊采用基于熵權的改進TOPSIS法進行綜合評價,對產業投入和產出模塊采用投影尋蹤方法進行綜合評價。結果如下:
表1 各地區三大模塊指標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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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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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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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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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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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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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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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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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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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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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5
|
0.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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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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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89
|
0.3818
|
0.1755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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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37
|
0.3275
|
0.4488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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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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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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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96
|
依然利用基于熵權的改進TOPSIS法對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的綜合評價值進行計算。
根據信息熵理論,可得各評價指標的權重為0.3835,0.3256,0.2909。最后得到綜合競爭力評價結果如下:
表2 綜合競爭力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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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IS法評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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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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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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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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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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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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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5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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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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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34
|
5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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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83
|
2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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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9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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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表可知,就高新技術產業的綜合實力而言,北京排名第一,上海第二,深圳排名第三。
根據上述模型的運算,我們得到了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的“三維模塊”模型中每一維度的影響程度分別為:0.38,0.33,0.29。通過對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的實證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在第一模塊“產業經濟基礎”維度中,該維度的權重為0.38,這充分反映出產業經濟基礎在競爭力形成和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就產業經濟基礎而言,上海排第一,北京第二,深圳第三。一直以來,深圳的綜合經濟實力在全國大中城市中名列前三位。在過去的五年,深圳經濟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了16%[1]。深圳的經濟總量超過九千億人民幣,在這樣的基數下仍然能保持著較快速度的增長,可以看出深圳的經濟實力仍然處于一個較高的位置。雖然深圳的GDP再創新高,但是和北京、上海相比,深圳的經濟實力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特別是深圳目前正在進行經濟增長模式的歷史性轉變,高新技術產業作為支柱產業,它的發展需要地方財政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按照深圳市政府的相關政策,深圳市的財政支撐全面向自主創新企業、研發機構傾斜,這的確是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大機遇,但是從量上來說,深圳市的財政收入遠落后于北京、上海、天津,這對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不得不說在一定程度是一個薄弱環節。
在第二模塊“產業投入”維度中, 深圳依然排名第三,落后于北京、天津。在五個城市中,深圳的高等教育是最弱的。不論是普通高等學校數,還是高等學校在校生數、畢業生數、招生數、專任教師數等各項指標都遠落后于其他四個城市。深圳的高等學校只有8所,這對于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來說必定是一個軟肋。可喜的是,深圳市政府已經認識到壯大高等教育、提高科研能力的緊迫性,而且已經計劃從多個方面著手提升深圳高等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因此,雖然目前深圳的高等教育水平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相對于其他城市來說是不足的,但是深圳市加強高等教育建設很有可能為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帶來新的飛躍。
深圳的地方財政對于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是非常強大的,因此,在第二模塊中地方財政科技撥款率一項,深圳在五個城市中排名第一,但是由于深圳地方財政的總量小,所以投入還是不夠。而在R&D經費以及R&D經費的增長率兩項上,深圳在總量上與北京、上海還有一定差距,而在增長率又低于天津和廣州。增長率低主要是由于深圳R&D經費支出的量上已經有了一定的基數,但是深圳R&D經費量上的差距還是需要深圳市進一步投入才能夠解決。
第三模塊“產業產出”中,深圳的排名有所上升,僅次于北京,排名第二。不論是高新技術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一項還是新產品出口一項上都位居五市之首,深圳市的高新技術產業產出能力可見一斑。新產品產值增長率和銷售收入增長率兩項上雖然排名最后,但是深圳市在新產品產值以及銷售收入的基數已經很大,因而這兩項指標表現不佳。另外,深圳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已經達到地區高新技術產品產值的一半以上,可以看出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產出能力的強勢。但是相較于表現更好的北京,北京的每一項上的表現非常平均,沒有明顯弱項,這也是其產業產出水平最高的重要原因。
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受到全社會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要提升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不僅要考慮產業內部因素的影響,還應考慮產業外部因素的影響,它們有機結合在一起對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產生作用。
(一)推動政府職能的正確定位
政府應進一步明確自身在技術創新體系中的定位和職能,關鍵的問題在于政府如何干預技術創新以及政府干預的深度、廣度與政策工具應當怎樣選擇。政府對于技術創新的推動,應當順應市場的運行規律,政策導向應當是順應競爭導向而非反競爭導向的,并把重點轉移到改善競爭環境上來。
政府要從長遠的角度,制定整個地區技術創新發展的規劃。要利用市場的作用來影響企業的決策,使其沿著總體規劃不斷創新發展,減少使用行政手段,過多的行政干預不僅不利于開展技術創新,反而會適得其反,降低企業的創新動力。
由于技術創新過程內在的技術的不確定性、市場不確定性、權益分配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機制在激勵創新中的不完善,需要政府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咨詢—評估—中介—仲裁—交易—裁判的配套的技術中介服務市場體系,包括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技術市場促進中心、技術經濟所、技術合同仲裁委員會、知識產權事務中心、知識產權審判庭等機構的建立。對于深圳來說,這些機構大部分已經建立,但更重要的是讓這些機構在政府的協調下發揮整體作用,真正為而技術創新服務,避免由于政府的功能劃分導致其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在研發投入方面,政府R&D資金投入還需要加大,以支持技術創新活動。政府R&D投入的方向應更多地關注上游技術的研究開發,突出重點領域、非競爭領域,改變目前政府R&D投入的較大比重是在對產業化項目補貼上的局面,減少對企業的直接投入和補貼,逐步建立既符合深圳技術創新路徑,又符合國際通行規則要求的科技投入體制。
(二)創建和完善自主創新體系
當前,深圳正著力創建一個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國家創新型城市,大力發展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建和完善自主創新體系是提升深圳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深圳高新技術產業自主創新體系的建設與完善,必須立足于深圳的產業發展現狀和產業政策規劃,而深圳的產業政策規劃又是廣東省甚至全國范圍內國家產業發展與產業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說,深圳高新技術產業自主創新體系的建設與完善必須以國家產業規劃為宏觀指導、以省市政府的產業發展戰略為依托,結合深圳本地的產業發展現狀、自身的資源特征以及未來市場發展方向等因素,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企業、科研機構以及各類中介機構的積極性,做到政府合理規劃并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產業化為目標、創新制度環境與自主創新政策支持體系配套,官產學研資介緊密結合的功能健全、設施完整的區域創新體系。
(三)推動產業升級,實現從高新技術產品制造中心向技術研發中心的轉變
深圳高新技術產業中屬于低端的制造業部分所占的比重不小,這部分制造業的平均利潤很低,對價格等成本因素變化的敏感性大,這種情況下,土地價格、工資、市場的稍微變化,都會對該產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只有對內通過提高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逐步實現產業升級,對外積極參與國內外競爭,融入世界產業發展體系,才能形成自身的競爭優勢,不斷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深圳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戰略方向應當是實現從高新技術產品制造中心向技術研發中心的轉變。而以基礎研究為有力支撐、以知識密集為主要特征的高智力區發展,是形成技術研發中心的重要條件,這一點上深圳還沒有形成明顯的競爭優勢。與上海、北京、西安等地相比,深圳在科研力量、科技人才、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有較大的差距。因此,要實現從制造中心向技術研發中心的跨越,還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當前,應有重點地加強電子信息產業的重點領域的發展,有選擇地加快生物技術、醫療器械、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領域的發展。在電子信息產業尤其是電子信息制造業,深圳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但需要盡快改變缺乏核心技術支持的狀況,大力支持大規模集成電路設計與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軟件、新型元器件、計算機和網絡集成技術等電子信息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規模化。在生物技術方面,要繼續大幅度地提高深圳在該領域的整體研究開發、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發揮比較優勢,著力推進生物制藥、生物芯片等產業的發展。
(四)培植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提高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企業孵化器為中小企業提供必要的幫助,使其得以發展壯大。一個成熟的企業孵化器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在企業孵化器發展初期,需要政府在場地、資金上提供必要的幫助
為了追求深圳經濟的高速增長,深圳市政府往往傾向于支持規模大、產值高的企業,而相反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明顯不夠。而中小企業由于具有機制的靈活性、生產的專業化以及面臨著比大企業更大的市場競爭壓力,因而在技術創新方面具有更強的動機。深圳市政府應出臺法律法規扶持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發展,為這類高新技術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使得中小企業也成為深圳市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的重要力量,從而改變深圳市少數幾家企業“獨挑大梁”的產業格局。只有這樣,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才能保持長期、健康、快速的發展。
(五)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
在前面的實證分析中,可以看到深圳科技人才緊缺問題突出,而缺乏技術人才又是困擾高新技術企業技術開發的重要障礙。深圳的大學、科研機構理論薄弱而且源頭創新不足。缺少高水平的大學和科研機構,使得高素質人才匱乏。深圳應進一步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改革教育體制以及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出更多適應現代社會需要的復合型人才和創新人才,尤其是研究生教育。在加強高等教育的同時,還應重視提高各類人才的創新能力、研發能力,因為創新人才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要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政策,促進科技人員的技術創新,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高新技術產業應該重視不同員工之間的差異,獎勵高績效的員工,造就技術富翁。高技術企業的員工一般都是高素質人才,激勵這樣的員工不能簡單的進行外在的物質激勵,而應該在重視物質激勵的同時,更重視內在的精神激勵,并將二者有機結合在一起發揮對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的激勵作用。
完善的融資體系是高新技術企業順利實現產業化的關鍵。由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具有高度的戰略性,各國均將高新技術的融資體系作為金融創新以及技術創新的主要內容列入國家的創新系統。
1.對當前深圳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的評價
本課題運用可拓評價法構建融資效率評價體系。主要從融資體系的融資結構、融資效果以及融資環境三個方面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可拓評價法的計算公式,計算出各級別特征值,分析比較各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級別(表3 )。
表3 各國或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級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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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美國 |
日本 |
英國 |
法國 |
級別 |
2級幼稚狀態 |
4級成熟狀態 |
幼稚狀態末期 |
成熟狀態 |
幼稚狀態 |
特征值 |
1.523 |
3.642 |
1.991 |
3.189 |
1.265 |
通過評價分析可以看出,美國、英國的資本市場較為發達,私人風險資本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也占據了很大的比重,高新技術產業融資結構體系處于較為發達的成熟狀態;法國的國家風險投資行為較為完善,推動了法國高新技術產業融資方面的發展,但是法國的資本市場不夠完善,金融市場化程度不高,資本融資體系主要是以銀行為導向,所以法國的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處于幼稚狀態;日本屬于后起的資本主義國家,日本的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中的政府色彩較為濃厚,證券市場不發達,通過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的比例較小,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帶有明顯的產業政策背景,銀行系統的間接融資占據了資本融資渠道的主渠道地位,所以日本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也處于幼稚狀態。
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當前處于幼稚狀態的時期。深圳市的高新技術產業融資較大比重來源于政府部門對高新技術產業的資金支持,一方面說明深圳市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一直處于高度重視狀態,另外一方面也說明了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外源融資環節較為薄弱,缺乏社會資金的支持。與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發展較為完善的美國相比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雖然相對于我國其它地區的高新技術產業,深圳市的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發展較為先進,但是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在創業資本比重及IPO(資本公開上市)比率方面均比較落后,而且高技術板塊方面存在的落差更大。這說明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在資本市場方面的融資發展較為落后。
2.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的構建
一是要構建高效率的金融市場。首先是完善現有商業銀行的管理機制,及時了解高新技術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相關信息,加快解決因銀企雙方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改革現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程序,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面向高新技術企業的金融機構,加強高新技術企業金融產品的創新,滿足不同層次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不同的融資服務要求。其次是規范完善深圳創業板市場。參照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針對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推進上市準入制度創新,采取更為靈活多樣的上市標準,以簡化融資程序、提高融資效率,推出符合科技型企業成長標準的便捷舉措,支持該類企業快速上市融資;探索更為市場化的退市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優勝劣汰”機制,研究審批程序,推動優質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推進交易制度創新,提高報價轉讓方式的流動性;進一步探索各個市場層次的互動機制。再次是要加大創業板市場的監管力度,加強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進一步監管中小企業募集資金的使用和相關股東的投資行為,特別是股票買賣行為,通過從嚴監管進一步增強中小企業板公司的透明度。第四是要大力發展深圳市創業投資。經過多年的發展,深圳地區的創業投資行業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不少前幾年投資的優質項目在證券二級市場上有幾十倍以上的投資回報。但是,當前深圳市創業投資機構的整體盈利能力狀況并不佳,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兩個方面:首先與我國體制性障礙和市場環境不完善有關,其次與創業投資行業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及高素質專業人員缺乏緊密相關。最后要完善深圳市創業投資行業的政府職能,逐步規范和演繹出與國際慣例相接軌的柜臺交易市場及區域性證券交易市場,提高創業投資行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大力發展場外交易市場。
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在西方發達國家,信用保證制度是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率最高并且效果最好的一種金融支持制度。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的政府支持中最主要的形式就是提供政府擔保支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是構建完善的資本融資體系的必要措施。
三是要完善針對高新技術產業融資方面的社會支持及服務體系。首先,為了有效分散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必須建立高新技術產業融資的社會支持和服務體系。社會支持與服務體系的構建,不僅有助于緩解高新技術產業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且也為突破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難的瓶頸開辟了新道路。其次,要構建高效率的中介機構支持系統。這些中介機構主要包括信用評級機構、信用擔保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支持系統的建立,一方面可以促使高新技術企業改進工作,致力于樹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形象;另一方面可以為提供融資支持的金融機構提供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信息,增強金融機構控制和防范風險的能力。第三,要完善針對高新技術產業融資的政府支持系統。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融資體系的構建中主要擔負著創造環境、制度政策、實施恰當監管的角色,其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設定一系列制度調動和保護投資者、創業者的積極性和利益。具體的措施包括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等優惠政策,完善法律保障系統方面的建設,建立信息服務體系等。
課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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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立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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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深圳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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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成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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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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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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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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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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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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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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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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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成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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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赤鋒、李猛、林勇志、付瑋琳、王麗霞、鐘無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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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立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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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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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結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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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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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數據來源:2003-2010年深圳市統計年鑒
[2] 評價等級的劃分
評價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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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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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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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級(成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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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比率;高技術板值;金融市場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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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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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級(成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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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強度;高新技術產品增加值率;創業資本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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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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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級(幼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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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發經費比重;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增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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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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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級(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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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政策支持力度;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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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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