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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經濟的博弈論基礎”學術研討會舉行

         日期:2022-09-05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社會科學網訊(記者衛思諭) 8月22日,《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編輯部與中國運籌學會博弈論分會聯合主辦,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經濟研究中心承辦,中國信息經濟學會青工委和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經濟文理交叉平臺協辦的“數字經濟的博弈論基礎”學術研討會在線上舉辦。

        數字經濟中的市場博弈

        《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常務副主編郭慶旺首先從數字經濟作為新興業態對政府稅收和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的角度,引出“數字經濟的博弈論基礎”這一主題。

        中國運籌學會博弈論分會理事長孫寧指出,數字經濟時代涌現了很多新問題,比如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區塊鏈、數據要素等等,這些值得經濟學家和數學家從各個角度深入研究,他強調了理論研究和通用學術規范的重要性。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曹志剛分享主題報告“Walrasian PMAS”。首先,曹志剛對Core和PMAS兩個概念進行分析,指出合作博弈主要關注分配問題和定價問題,而本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超可加市場博弈中,對PMAS和Walrasian均衡做進一步精煉。他認為,如果一個合作博弈存在PMAS,那就一定可以表示為超可加市場博弈(SMG),并提出了四類函數,即PMAS kind,monotonically kind,constantly kind和perfectly kind,由于其限制條件層層包含,最后一類perfectly kind代表任意的一個價格向量都是Walrasian均衡向量,即合作博弈互補性極強,在這四類函數基礎上,利用PMAS進一步完善了Walrasian均衡。

        山東大學數學學院副研究員徐進分享題為“Uniform vs. Discriminatory Effort in Conflict Networks”的研究。一致性努力(UE),是指在競賽中每個參賽者都被限制在他參加的所有競賽中付出相同的努力,而歧視性努力(DE)則取消了這種限制,本研究主要討論了一致性(UE)和歧視性努力(DE)在沖突性網絡中的問題。徐進和其合作者構建了一個半對稱網絡模型,參與人可以選擇一致性努力和歧視性努力,并假設不同大小的競賽可以有不同生產函數的理論模型。研究表明,當每場競賽中的生產函數為Tullock形式時,UE與DE的總努力結果都是相同的,反之,如果兩種努力下的總努力相同,即結果中性,則競賽的生產函數也是Tullock的形式。

        北京師范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教授張博宇分享了研究《帶頑固者的離散網絡輿情演化動態》,指出研究目的是在網絡輿情演化背景下,預測信息傳播的長期演化,并預測最后達成的均衡。首先,張博宇等刻畫了具有頑固者的社會網絡中的離散意見動態,并將這種意見動態轉化為一個等價的n策略演化博弈模型。其中,從眾者采取鄰居采取的最普遍策略,而頑固派的意見則不受他人影響。研究得出,在完全信息的情況下,對于任意有向和無向網絡,從眾者和頑固者的博弈是完全勢博弈,具有純策略納什均衡,并且異步最優反應動態一定收斂至純策略納什均衡。同時,張博宇等給出了在有限信息下,從眾者和頑固者的演化博弈存在唯一純策略納什均衡的條件,其直觀解釋是每個從眾者只受到相同策略的頑固者的影響,具有相同意見的從眾者在網絡中聚集于的唯一純策略均衡。之后,通過仿真實驗證明了上述理論。

        平臺企業與反壟斷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孫祥分享了報告《平臺“二選一”與反壟斷》,該報告通過考慮平臺企業之間和賣家之間的不完全競爭,研究非對稱平臺企業實施“二選一”行為的動機,并系統分析其對市場競爭、消費者福利的影響。研究發現,只有當平臺之間差異化足夠小以及賣家之間同質性較強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企業才能通過與賣家簽訂“二選一”形式的排他性合約從而排除其競爭對手。此時,“二選一”行為將通過提高平臺制定的傭金水平,進而提高賣家產品的零售價格,并最終降低消費者剩余以及社會總福利。因此,禁止平臺實施“二選一”未必會提高賣家與競爭平臺的利潤,但可以提高消費者剩余以及總福利水平。孫祥等認為,在評估平臺企業是否通過“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時,除了重點關注平臺之間以及賣家之間差異化程度,還應當綜合考慮平臺合約信息以及賣家之間的競爭模式等因素。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鄭捷分享了主題報告“Warm up by Revelation to Cool down in Competition: Strategic Provision of Relationship-sensitive Information”,該研究采用信息經濟學和博弈論相結合的工具,研究現實世界中數字經濟企業之間的信息共享行為,主要關注三個問題,一是存在不對稱信息的商家之間,其中一家掌握兩類商品的依存度信息而另一家沒有,研究此時兩商家的最優定價策略,二是探討擁有依存度信息的商家是否選擇信息共享,三是作為政策制定者,如何最大化社會福利。研究表明,在信息不對稱下,如果產品變成了替代品(或互補品),從而導致競爭(或獨立),那么知情的賣家愿意分享(或隱瞞)信息。此外,如果互補程度足夠高,知情的賣家就會無條件地保持沉默。因此,將互補性的信息公開是有社會效益的。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副教授焦倩分享了《競爭、消費者信息收集與個人信息保護》,該研究從信息收集與個人信息保護兩個角度出發,構建了差異化雙寡頭模型,重點研究在信息政策強度是否可觀測的兩種情況下,競爭如何影響企業信息收集政策和個人信息保護投資。焦倩等使用了兩種方式刻畫競爭效果:討論雙寡頭市場中產品差異化程度變化對均衡的影響,以及對比寡頭市場結構和卡特爾市場結構的均衡結果。結果表明,競爭會降低企業的信息收集強度,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投資水平,這一結論在信息收集強度不可觀測、企業可能偏離信息保護承諾的條件下依然成立。在福利方面,競爭增加了消費者剩余,降低了行業利潤。因此,競爭可以作為一種降低企業信息收集強度、提高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有效機制,與政府監管之間存在互補關系。因此,焦倩等指出,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鼓勵企業將信息收集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市場競爭手段,是解決數據治理問題的重要途徑。

        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劉玉斌分享了論文《寡頭競爭結構下數字平臺企業橫向并購的社會福利效應》,該文基于數字平臺功能和交叉網絡外部性的不同,將數字平臺分類為交易類平臺和非交易類平臺,運用Salop圓周模型探索寡頭競爭結構下不同類型數字平臺企業橫向并購的福利效應。研究表明,不同類型的數字平臺并購對福利的影響具有差異:對于交易類平臺并購,當交叉網絡外部性強度較大時,平臺企業采取降價讓利措施,用戶福利和社會福利上升;對于非交易類平臺,平臺企業漲價獲利,消費者福利受損,廣告商福利大概率損失,但社會總福利有一定概率上升。基于此,劉玉斌等提出對不同類型數字平臺橫向并購進行分類監管,為反壟斷執法提供理論依據。

        清華大學社科學院經濟所副教授謝丹夏分享了主題報告“Platform Dynamic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該研究建立了一個新穎的雙邊市場動態模型,可以用來探討平臺企業的跨邊和跨時期的定價策略以及與經濟發展的互動關系。文中的兩期模型超越了傳統的雙邊市場框架,研究了新的壟斷平臺在制定不同時間段的差異化價格時面臨的新的跨時空權衡問題。通過這個動態框架,可以分析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現象:中國新興的“電商村”從電子商務平臺(比如阿里巴巴)上獲得了最初補貼,這些來自農村的低收入賣家通過邊做邊學提高了銷售和經營能力,電子商務平臺也能向他們收取更高的費用。因此,該研究有助于在雙邊市場理論和經濟發展之間建立一座橋梁。理論研究表明,如果允許新老賣家在第二階段進行三級價格歧視,那么平臺在一階段向賣家收取的費用將低于后期。此外,當網上賣家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強于每個網上買家的網絡外部性,或者賣家獲得的能力提升的收益較高時,平臺會在第一期為其提供補貼。此外,如果第一期的賣家獲得的補貼增加,那么第二期的賣家獲得的補貼會減少。但是,如果禁止賣家的價格歧視,那么第一期賣家獲得的補貼將會增加,平臺對第一期賣家收取的費用將會減少。

        數據價值與產業

        西南財經大學大數據研究院教授趙琳分享了主題報告《數據價值與數據產業》,該報告主要聚焦于四個板塊,一是數字化生活和數字足跡,聚焦生活中的數字價值體現,二是數字化生產與數字契約,三是調研得出的數據產業的發展現狀,四是數據交易該何去何從。首先,趙琳通過介紹數字足跡以及其在生活中的利用,引出數據價值化的多種形式,例如目前業界探索的網絡銀行。然后,對數字產業化價值鏈進行梳理,以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為例,說明數字契約在現實中的運用。之后,趙琳將目前的數據產業模式分為自產自銷型、外包型、交易型以及產業鏈型。最后,趙琳提出,數據價值的實現依賴于商業模式的變革、線下行業資源的整合以及信息技術手段的變革,政府主導的交易平臺或許可以從規范性服務入手找到其市場定位。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研究員周曉嵐分享了論文《需求不確定性算法、中國汽車企業社會責任承擔與寡頭壟斷競爭》,該文指出在中國汽車市場需求存在不確定性、政府制定關稅的框架下,通過建立混合寡頭壟斷競爭的博弈模型,研究能改善需求預測的算法將如何影響社會福利、以及對企業自愿承擔的企業社會責任的程度的影響。研究發現,當公共的市場需求信號為高需求時,需求預測的算法精度(簡稱算法精度)的提高或更好的需求預測將降低市場均衡價格、提高產量、提高消費者剩余、提高企業利潤的條件期望值;當公共的市場需求信號為低需求時,則反之;總體而言,算法精度的提高不改變市場均衡價格、產量的期望值。周曉嵐等進一步提出,雖然算法精度的提高能提高消費者剩余、提高企業利潤的期望值,但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擔憂的是,算法精度的提高會降低國企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