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深圳文化名片項目征集活動的通知
日期:2016-05-04 來源: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落實《深圳文化創新發展2020(實施方案)》精神,創新深圳文化品牌體系建設,市委宣傳部、市社科聯擬開展“深圳文化名片”項目征集活動,并聯合廣東省社科聯共同組織社科專家,對所征集的項目進行評選和解讀。希望通過對“深圳文化名片”的梳理和評選,進一步增強深圳文化品牌活動的影響力,提升城市文化綜合實力,努力建設與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相匹配的文化強市。
為辦好此次活動,現面向全市各單位征集“深圳文化名片”,具體要求如下:
一、推選范圍
1、旅游資源類:包括美食、特產、景區、景點、景觀等。
2、地域地標類:包括地域范圍內的標志性地名、區域、建筑等。
3、英模賢達類:包括歷史上有過突出貢獻的各行各業人物。
4、經濟產業類:指具有文化內涵的產業行業。
5、事跡事件類:包括有重大影響的歷史性事件、大型活動、生活方式等。
6、遺跡遺產類:包括文物、民俗、非物質文化遺產、舊址、遺址、故居等。
7、文化藝術類:指在書法、美術、曲藝、文學等方面具廣泛影響力的派別/成果。
二、推薦標準
1、文化識別力:明顯區別于其他地區的標志性載體,充分體現當地文化資源所蘊含的屬性,具獨特性。
2、文化影響力:是地域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和文化軟實力的表現形式,具精神感召性。
3、持續傳播力:經得起時間和空間的檢驗,以廣泛傳播力度大幅提升地域的知名度、美譽度和文化形象。
4、文化形象力:是文化軟實力的形象表達和集中體現,積淀著當地人民最深層次的精神追求和行為準則,承載著當地文化的靈魂。
5、產業提升力:名片的打造和傳播能夠帶動當地產業的調整,促進產業升級發展。
三、其它事項
“深圳文化名片”項目征集時間截至2016年5月15日,請各單位根據通知所列推選范圍和推薦標準,上報擬推薦的“深圳文化名片”,并附上相關推薦理由及聯系方式。申報材料發送至7172251@qq.com。
聯系人:李卓為 13316841506 王 敏 0755—88134892
中共深圳市委宣傳部 深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
2016年4月29日